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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是我们合法使用土地的一种法律凭证。因此,当我们想要拥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时,就需要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但是,当我们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土地使用证另行办理是什么意思?办理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律图小编为您解答。
这个要看上下文的含义,如果是土地挂牌出让文件,一般是代表供地工作已完成,取得批准文件,然后另行申请办理土地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一)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二)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三)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四)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土地使用证另行办理是什么意思,以及办理程序的具体介绍。由此可知,对于土地使用证另行办理的意思,需要结合上下文的内容,才能确定。而如果我们想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主要的部分就是相关资料的整理,然后就是向土地登记部门进行申请,当调查、审核等一系列步骤之后,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领取土地使用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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