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土地使用权人需要根据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方式使用土地,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土地使用方式一般需要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政府进行申请,具体类型有很多种,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下面小编就将土地使用方式的相关知识总结如下。
一、土地使用方式的概念
土地使用,即土地利用,民事权利人为满足自己需要,按照土地的自然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行为或法律事实。土地使用的方式,实际上就是指土地利用的类型。
土地利用类型:指的是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是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划分的,是反映土地用途、性质及其分布规律的基本地域单位。是人类在改造利用土地进行生产和建设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具有不同利用方向和特点的土地利用类别。
二、土地的使用方式
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
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归入三大类中农用地的二级类,分类标准没有区别。
交通用地中的农村道路归入三大类农用地中其他农用地的三级类,其余归入建设用地的交通用地类。
水域最复杂,坑糖水面归入三大类的其他农用地中的坑糖水面及养殖水面,沟渠归入其他农用地中变为农田水利;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归入三大类建设用地中的水利用地,其他归入未利用地的其他类中。
未利用地除田埂在三大类中归入农用地的其他用地以外,其余继续计入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包括十二大类: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使用方式的相关法律知如上所述。大体来说,土地使用方式就是土地的利用类型。具体的土地使用类型根据不同的法律文件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的类型。对于这一方面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您咨询律图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有针对性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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