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地少人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能够使土地能够更加合理的利用和分配,土地在我国一直属于国有资源。尽管,人民对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进行使用,但是土地使用证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到期以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处理。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土地使用权到期不用会怎么处理的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到期不用会怎么处理?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而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计算方式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K=1-1/(1 r)m /[1-1/(1 r)n]
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 8%)20/[1-1/(1 8%)30]=436.06元/m
在上述资料中,小编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了土地使用权到期不用会怎么处理的问题。通过小编的介绍可以看出,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不用的话,国家会进行无偿回收,重新对土地进行利用和分配。不过在日常生活中,一般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人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续期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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