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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的规定如何?

一、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的规定如何

1、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甚至国家干部,还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有村民集体行使所有权。若父母去世就要消掉户籍,其土地使用权就会消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因此不能享有父母的多有权利。

4、由于父母只是有适用权,去世后权利将消灭。因此也不能通过赠与等转移。而其动产如汽车 电视等可以赠与他人。但是有关土地的适用权不能转移给别人。

二、典型问答

1. A籍贯农村,现户口迁到城市,且已定居城市

2. A父母现在农村务农,现户口在农村;5.12灾后四川重建将有新的住所(估计可以没有类似城市的房屋产权)

3. 估计农村应该实行的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问:

1. 若A父母以后随子女定居到城市,其原有相关土地及房产按德阳政策如何处理,A是否能独立完整的享有原A父母具有的相应所有权?

2. 若A父母因故去世,其原有相关土地及房产按德阳政策如何处理,A是否能独立完整的享有原A父母具有的相应所有权?

3. 就目前现状,作为A应该作哪些相关的准备:如农村人际、亲属、政策、证明等相关方面

4. A父母具有现在赠予给A或其它受益人否?能否通过多方转化的方式实现完全继承?

1、若A父母以后随子女定居到城市,土地不会发生转移;

2、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一般不会发生转移,你是城镇户口,无法继承。

3、赠与只是财产或者受益才能,土地使用权不行。

父母的户籍还在农村,那么作为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继承,但如果父母去世后吊销户籍,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会消失。若父母的户籍随继承人的户籍迁到城镇,也无法继承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因此,父母的户籍还在农村时继承人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反之,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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