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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山东省很多城市都在大力搞城镇化建设,不断扩大城市规模。在这一过程中,势必会导致一些农村房屋被征用拆迁。对于农民,遇到征地拆迁自然是一件好事,可以分到一笔不少的补偿费。为了减少纠纷,尽快的拿到自己的补偿,农民朋友需要提前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法。那么如何解读山东农村拆迁安置政策?下面小编给大家讲一讲。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
(1)货币补偿;
(2)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二、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算?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可见根据《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征地补偿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组成。而这三部分中占主要比重的前两部分又与被征收耕地的年产值相关。
以上小编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费计算等方面讲解了一些有关山东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这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部分。按照山东省政策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两块,其中涉及到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归农民所有。通常,这个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确定。而安置费则按照耕地产值的倍数计算,每年都会一个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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