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协议如果是被迫签下的,被征收人是可以对征收补偿协议反悔的,征收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二、征地拆迁中,补偿不合理有哪些维权方式?
对国家征用农村土地有不同意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款有争议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被拆迁户对安置补偿协议当中的任何条款存在什么疑问的话,当时就一定要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如果不愿意签字,政府部门采用了各种各样威逼利诱的手段,在政府部门的某些工作人员采用这些逼迫手段的时候,就应该向上级有关单位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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