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私警察既是海关的一支专职缉私队伍,又是公安部门的一个警种。国家赋予缉私警察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职责,按照海关对缉私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挥开展工作,执行任务,从缉私体制和执法权力上解决原来存在的打击走私手段不足和刑事处罚软弱无力的状况。
组建缉私警察队伍,不仅是海关执法权限的延伸,是反走私斗争的需要,也突出显示了海关镇守国门和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钢铁长城的重要地位。
缉私警察的职业要求:
一般要求公安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通过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受过缉私专业培训。
熟悉公安业务,掌握走私犯罪的理论与方法,能从事走私犯罪的防范于侦查工作,要有较好的职业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有较强的心理压力承受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分析能力。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缉私警察从海关、公安、军队、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选拔录用,重点从海关系统和公安部门挑选。录用人员必须符合人民警察的条件。据此,海关总署和公安部提出了“统一规定、归口推荐、考核挑选、集体讨论、分级管理、把关进人、培训上岗”28字的进人方针,努力把好进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