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立法宗旨就是建立法治政府,实现法治。《行政许可法》实行的意义、立法的宗旨就是在于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进行规范,对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利益进行保护,对社会公益和秩序进行维护,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实现对保护公民的利益和维护公共利益的统一。
《行政许可法》在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行政许可的实施范围、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程序、关于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与决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了行政许可的实施。随着我们社会法治建设的发展,政府提出建设更高效的制度,提倡建立法治政府,《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力的推动了法治政府的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
《行政许可法》其实可以说是最直接的立法目的,也是行政许可立法成立的必要性。《行政许可法》就是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就必须先经行政机关批准的权力。之前的行政许可法规设立不够规范,主体较为混乱,导致行政许可事项不断增加,大大增加了经济发展的成本,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妨碍了公民和组织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行政许可法》就是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行政审过多的问题,立法宗旨上,开宗明义,更加规范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许可法》设定上,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规范了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明确了行政许可法的主要事项;另一方面规范设定了行政许可的主体,限制和减少想应的主体。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的决定)、地方性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是行政许可法的主体。对于之前很多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部门规章,现在都都被取消了;对省级人民政府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也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当然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包括国务院的决定)、地方性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都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只要是设定了行政许可的,都视为无效,并予以撤销。这就是从源头上治理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现象且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行政许可的实施,就是指行政机关遵循法定程序对行政许可的申请进行审查,做出批准或是不批准的决定,并且对批准了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监督和管理。
由于以前对行政许可的实施没有统一的立法规定,在程序上自然在每个地方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地方因为审批程序等存在瑕疵使得公民收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有的地方审批程序又太繁琐使得老百姓办事非常困难等等。《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对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等处理,在实施行政许可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且对许可条件进行公布,维护公民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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