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就是指房屋产权人将自身的房屋抵押给相关的抵押权方。相关部门发给抵押权方的一种证书类型。那么房屋他项权证抵押在哪办理呢?一般来说,是由双方持相关证件以及合同等到管辖房管局填写抵押申请表后进行办理手续。最后再将他项权证交与抵押权人。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流程等问题。
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指抵押人(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公章,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共有证)原件、复印件(2008版以前的老房产证未登记共有人的还须携带婚姻证明文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评估报告或房产价值确认书,到管辖房管局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核准、办理完毕后由房管局发放给抵押权人他项权证。
办理时收取抵押登记费,按照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不同及各地的抵押登记费标准收取。各地的执行标准都不相同,准确金额请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他项权证是银行保管的,盖好抵押章后房本会交还给购房人,他项权证由银行留存。
二、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1、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XX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2、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抵押合同。
3、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税费标准
登记费:
(1)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2)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如果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没有还清贷款,则他项权证依旧是有效的,即抵押关系依旧存在。还清后需要去银行消除相关记录,才能将房子还给抵押方。详细办理流程需要咨询当地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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