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改革成就有哪些?
雍正在位短短13年,他最主要的特点是“改革”,可以说雍正是一位改革型的皇帝。雍正改革成就,列举以下六点:
第一、整顿吏治。
康熙晚年,身患中风,标榜宽仁,吏治松弛,贪污腐败,已然成风。雍正在长年皇子生活中,对皇父晚年弊政,看得较为清楚。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他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地连续颁布11道谕旨,训谕各级文武官员:不许暗通贿赂,私受请托;不许库钱亏空,私纳苞苴(jū);不许虚名冒饷,侵渔贪婪;不许纳贿财货,戕人之罪;不许克扣运费,馈遗纳贿;不许多方勒索,病官病民;不许恣意枉法,恃才多事等。严诫:如因循不改,必定重罪严惩。二月,命将亏空钱粮各官即行革职追赃,不得留任。三月,命各省督、抚将幕客姓名报部。禁止出差官员纵容属下需索地方。后以户部库存亏空银250余万两,令历任堂司官员赔补。同年设立会考府,进行审计,整顿收支。这一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达数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大员。与曹雪芹家是亲戚的苏州织造李煦,也因为经济亏空而被革职抄家。《清史稿·食货志》说:“雍正初,整理度支,收入颇增。”史家评论说:雍正“澄清吏治,裁革陋规,整饬官方,惩治贪墨,实为千载一时。彼时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贪冒之徒,莫不望风革面”。说明雍正整顿吏治的成效。
第二、密折制度。
康熙朝有奏折,雍正朝密折制度加以完善。皇帝特许的官员才有资格上奏折。康熙朝具折奏事的官员100多人,雍正朝增加到1200多人。奏折的内容,几乎无所不包,诸如刮风下雨、社会舆情、官场隐私、家庭秘事等。皇帝通过奏折可以直接同官员对话,更加了解和掌握下面的实际情况。奏折运转处理程序,因“阁臣不得与闻”,而避开阁臣干预,特别是官员之间互相告密、互相监督,强化了皇帝专制权力。
第三、设立军机处。
在清初,重要的军政机构有三个:一是议政处,二是内阁,三是军机处。议政处源自关外,主要由王公贵族组成,称议政大臣,参画机要。后设内三院,即后来的内阁。军务归议政处,政务归内阁。议政处的权力逐渐减弱,到乾隆朝撤销。内阁,仿明朝制度,逐渐排斥议政处于机务之外。而军机处建立后,军政要务归军机处,一般政务归内阁。军机处权力远在内阁之上,大学士的权力为军机大臣所分,逐渐排斥内阁于机务之外。大学士兼军机大臣才有一定实权。内阁宰相,名存实亡。军机处的建立,标志着皇权专制走向极端。明代内阁对皇权有一定的约束,如诏令由内阁草拟、经内阁下发,阁臣对诏令有权封驳。但是军机处成立之后,排除了王公贵族,也排除了内阁大臣。军机处的设立,使清朝皇帝乾纲独断——既不容皇帝大权旁落,也不许臣下阻挠旨意。
第四、改土归流。
在云、贵、粤、桂、川、湘、鄂等省少数民族地区,主要由世袭土司进行管辖。此前已有“改土归流”的举措,但雍正全面实行“改土归流”制度,就是革除土司制度,在上述地区分别设立府、厅、州、县,委派有任期的、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同内地大体一样。雍正帝的改土归流,打击了土司的世袭特权和利益,减轻了西南少数民族的负担和灾难,促进了这一地区社会经济与文化的进步。民族与边疆问题,东北地区在努尔哈赤、皇太极时期已经解决;东南的台湾、北方的蒙古,到康熙时已经得到解决;西南的民族问题,雍正时已经解决;新疆和西藏,到乾隆朝得以解决。
第五、摊丁入地。
中国过去土地和人丁分开纳税。康熙五十年(1711年)后,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但此前出生的人丁还要缴纳丁银。雍正推行丁银摊入地亩。这项赋役制度的重大改革,从法律上取消了人头税,减轻了贫穷无地者的负担。就这一点来说,摊丁入地制度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自“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之后,特别是实行“摊丁入地”制度之后,社会人口,急剧增长。道光年间,人口之数,突破4亿。
第六、废除贱籍。
贱籍就是不属士、农、工、商的“贱民”,世代相传,不得改变。他们不能读书科举,也不能做官。这种贱民主要有浙江惰民、陕西乐籍、北京乐户、广东疍(dàn)户等。在绍兴的“惰民”,相传是宋、元罪人后代。他们男的从事捕蛙、卖汤等;女的做媒婆、卖珠等活计,兼带卖淫。这些人“丑秽不堪,辱贱已极”,人皆贱之。在陕西,明燕王朱棣起兵推翻其侄建文帝政权后,将坚决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身陷火坑,陪酒卖淫,受尽凌辱。安徽的伴当、世仆,其地位比乐户、惰民更为悲惨。如果村里有两姓,此姓全都是彼姓的伴当、世仆,有如奴隶,稍有不合,人人都可加以捶楚。广东沿海、沿江一代,有疍户,以船为家,捕鱼为业,生活漂泊不定,不得上岸居住。江苏苏州府有丐户,也为贱民。雍正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乐户、惰民、丐户、世仆、伴当、疍户等,命令除籍,开豁为民,编入正户。
雍正于十三年(1735年)八月崩于圆明园(其死因也甚可疑,一直有学者在研究,我认为雍正系服食丹药过多中毒而死),享年五十八岁,谥号宪皇帝,庙号世宗,葬于清西陵(今河北易县),名泰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