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皇统治而发明了很多极为残酷的刑法,其中就有株连九族,下面小编来简单讲述一下古代极刑诛九族,是指哪九族。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这家伙连朋友学生也算上了,算作第十族)。
现如今对于犯有严重罪行的人,也只是对其个人惩处,不涉及他人,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我真的感谢自己生在一个社会开明民主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