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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法律并不残暴,为什么却被人说是暴秦?

“暴”这个词可以说是一直以来人们对于朝的一种固定的印象,对于始皇也是“暴君”,总之就是会认为,朝时期人们必然是生活的苦不堪言,因为他们有一个残暴的统治者和很严苛的法度。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文献文物等的出土,越来越证明了一点,那就是朝的法度其实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残暴,甚至可以说是条理分明,赏罚分明,是非常先进的一种制度。但是既然如此,为什么却还是被后世人认为是暴呢?

1、第一点:法并不残暴

在我们的历史印象中,律肯定是那种动不动就砍头的那种苛法,然而“睡虎地简”出土,巅覆了人们对法的所有印象。

“睡虎地简”是两千多年前一名叫“喜”的国小吏的陪葬品,在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墓中出土。这一批简中,完整地记录了当时朝的律法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等等,从里面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

其一:法也有“治病救人”的条款

据《睡虎地简》记载,王赢政二十年(前227年),国南郡颁发布了一通文告,文告要求本郡的各县道严格守法、严格执法,限示和规范人们的言行,打击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

同时,文告中也指出,要营造出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仅仅靠律法是不可行的。因此,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起到“治病救人”的作用。对于那些违法之后能自首、或者是能认清自己罪行的人,要网开一面。

比如那些管理帐目的官吏们,如果出现了帐目错误,那是要被惩罚的,但如果是自己自查出错误,那就要减刑;而对于那些拒不认罪的人,这才会公正地按律法上的规定来进行惩罚。

其二:《律》有保护人权的条款。

据《封诊式》的规定,审讯罪犯必须保证罪犯有说话的权力,先让嫌疑人述说情况,在此过程中不能强行打断,要让他把话说完,然后再进行现场记录。而在审讯嫌疑犯的过程中,要大量地减少用刑的手段来获得口供。

其三:这就是历史上一段有名的公案了。

二世元年七月,陈胜吴广带着九百人去渔阳(今北京密云市)当戊卒,当走到大泽乡(今安微宿州市)的时候,天降大雨,路面泥泞而不能行。

带头的陈胜和吴广,就对这些新人说道,“我们遇到了大雨,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目的地了。误了时辰,按律当斩,你们活不了,我们两个带头的也是活不了,与其都是死,还不如反了!”

见于《史记陈涉世家》: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于是,大泽乡起义便轰轰烈烈地爆发开来,“大泽乡起义”卷动了风起云涌,数年之间就巅覆了大帝国!

然而,我们发现“失期当斩”这一个说法,在睡虎地墓竹简的《律十八种·徭律》中是说不过去的。

在《徭律》中规定:御中征发,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貲一盾;过旬,貲一甲。其得也,及诣。水雨,除兴。

翻译过来就是:皇帝下了调令,你可以不服从,但要罚你出钱买两件铠甲上缴;如果没有任何理由迟到了三五天,那就要进行严厉的批评,但不罚款不记过;如果迟到六天到十天,罚一面盾牌的钱;迟到超过十天,或者一年半载之内你还在来的路上没到规定的集合地,那么按“硬不服从”的一半处罚,即买一件铠甲上缴。

“大泽乡起义”,其实就是陈胜和吴广打了一个“信息差”,他们利用了民众不懂法的“信息差”,成功地哄骗了九百戊卒跟着他们一起起义,然而“起义”这一步一旦迈出去,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2、法不苛,为什么儒者称之为“暴”呢?

上学的时候,跟着老师亦步亦趋地说“暴”,太史公司马迁也在说“暴”,《过论》中也在说暴,后世的儒者们也在说“暴”。

当时,是一片迷茫,但在社会上沉浮了十数年之后,终于理解了何为“暴”了!

后世儒者称国为“暴”并不是说法很残暴,而是他们从“价值取向”的这个角度,鞭鞑着国的“军国主义”,说的是因为整个国缺失了“人本主义”、“人文精神”和人类的“终极关怀”,而导致了人硬生生地活成了“战争机器”人!

这事得从“儒者入”说起。大约是在公元前263年,大儒荀子去国见了昭襄王,这是春秋战国时代,唯一的一次儒者入国当时是范雎为相,荀子曾经与范雎有过一段对话,见于《荀子强国篇》。

应侯问孙卿子曰:入何见?荀子曰:其固塞险。。。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

荀子到了国走了一圈之后,他对于国官吏之廉洁、政务运转之高效,击节大赞,并且动情地说道,“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

然而话风一转,他又说道,“县之以王者之功名,则倜倜然其不远矣!”荀子认为,国想要“王天下”,路还远着呢,荀子后面也给出了他的理由——“则其殆无儒邪!”

“殆无儒”从字面上的理解是“没有大儒引领”。后曾有几年读史,我都认为这是荀子作为大儒的清高,而后世儒者也是为了抹黑始皇的。

但如今已年近三十,在社会上沉浮十数年之后,才重新理解了“殆无儒”这一句话。儒者说“暴”是对的,因为人的“价值取向”出了问题,那就是——“县以王者之功名”,这一切皆种因于“商鞅变法”。

自商鞅变法以来,商鞅建立了“二十等军功爵”,在“有七代明君之治”的条件下,人通过了在战场玩命厮杀来获得军功,然后他们通过了军功来获得爵位,然后又通过了爵位成为了国各郡、县、道的行政长官。

这个时间段竟然跨越了国七代国君之久,近百年的征战天下,也导致了恶果。人活成了战争机器,大帝国、大子民,他们存在的意义,竟然变成了只是为了战争而存在,除了战争,他们再也找不到人活着的方向和意义。

始皇虽然是历史唯一的千古一帝,帝国建立之后,他对于这一个现象,竟然没有化解之法。所以他继续发动了“南征北伐”,来将这一股力量和矛盾向外释放。

人活成了战争机器,他们把“爵位,功名”当成了他们人生中的“价值导向”,从而导致了整个国人失去了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

不管是老人,还是关东六国的民众,他们历经了上千年的战乱,早已不堪重负,他们是多么地渴望安定与和平。但是大帝建立了,天下一统了,他们仍然没有享受到休养生息,他们仍然要去服务于那些更高烈度的战争。

始皇把郡县制向关东全面推行之后,这种“人生价值取向”也向关东全面渗透,就此引发了关东六国民众的全面反扑,这才有了“天下苦久矣”的全面战争。

3、导致的后果

国家缺乏对“价值取向”的正确引导,国人就会失去了精神家园,其后果是非常可怕的。就算是现在,那些把“拜金主义”当作“价值取向”的国家,同样的,他们的人民也是没有幸福感的。

两千年前的老子曾有一句话,对这些问题有过精彩的诠释;“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失去了道,才来讲德;失去了德,才来讲仁;失去了仁,才来讲礼,但是这些都越来越偏离老子所讲的“道”。所以,我们从老子的这一句话推出一个结论——“失礼而后法”。

孔子经常感叹“礼乐崩坏”,天下礼乐崩坏之后,这才有了“法”,但法就是“有为”。因为法制社会并不是最理想的社会,全面的高度法制,肯定会带来高成本和高压力的社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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