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论最早源自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以及东方文化,当时的人类感受冥冥中苍天与人世的变化,而觉得其中有一些必然的定数。认为在人类诸多的神秘变化的命运现象中存有一些定数,这些必然法则的定数即是组合世间诸法相的基本力量。
北周无名氏《步虚辞》:“宿命积福应,闻经若玉亲”。认为一个人的思想、行为、及其命运,在出世之前已由天意注定,人只能服从上天的安排,不能违抗,才能积福除灾。宿命在古代的中国有“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说法。
宿命的科学原理
“宿命”是自然之“道”和生命“程序”的体现,天地依道而行,生命生而有序,宇宙在“自然力”的作用下演化。
宇宙是由物质、时间、空间构成的,万物在力的作用下演化。演化具有单一的时间方向和普适的规律。星系具有类似的结构,星体在特定的轨道上运行。宇宙的命运是由自然力决定的。
人类是宇宙中的奇迹,人的命运由自然决定。地球是生命的摇篮,地球环境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形成,人类在自然环境中生存。人未来的命运是由意识决定的,意识的形成源自于环境。来自于环境中的信息形成人的意识,意识决定了人的命运方向。人通过观察自然环境,思考、分析形成自我意识,意识主导了人命运的方向。自然环境是由上天赋予的,所以,人的命运本质是由上天决定的。人的身体在基因的控制下成长发育,人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大脑对外界信息的决策结果。所以,人的命运是意识决定的,人的意识是信息产生的,信息来自于环境,环境是自然形成的,自然在“力”的作用下依照规律演化。因此,人的命运是注定的。比如,人通过了解自然环境形成自我意识,通过分析自然数据做出决定。所有的意识思想都是自然环境信息的体现,而自然环境是由上天创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