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31个省份2018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15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而在31个省份中,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五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1万元,位居全国前列。其中,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277元,位居首位。
此外,记者梳理后发现,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2018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据悉,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