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中写杜丽娘是慕色而亡。
慕什么色?春景?男色?还是自怜?
还在某份期刊上看过一个挺有意思的说法,说杜丽娘是生活在那个封建礼教的环境中本性得不到施展欲望得不到表达,绝望而亡。
这个问题让久经考验的幽冥主义战士地府判官也很为难。
第二十三出冥判,杜丽娘死后来到地府,进了枉死城,和其它四名死于非命的男囚一同接受审讯,根据结果而决定轮回的去处。既然是审讯,就是以定罪和判决为目的,判官见到死囚,总是开门见山就问:“你有何罪业,脱在枉死城”?一般的罪犯,比如那四位男囚,都纷纷求饶为主,希望能从轻发落,他们无一例外都指出了自己生活中的某个缺陷,比如纵情风月或喜好歌唱,来解释自己的死亡,好让判官据此来作出判决。
这里假定的是,人的死是可以归因于某个明确原因的,而判官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人的死乃至一生一个定义,一个结论,好让人结算清楚此世,抓紧投胎。但往往一件事的原因太明确太清晰,尤其是涉及生死,就会显得冷酷无情而毫无韵味,而杜丽娘是至情之人,所以汤显祖给她设计了一种独特乃至蹊跷的死亡。
杜丽娘见到判官的第一段话说:
“女囚不曾过人家,也不曾饮酒,是这般颜色。则为在南安府后花园梅树之下,梦见一秀才,折柳一枝,要奴题咏。留连婉转,甚是多情。梦醒来沉吟,题诗一首:“他年若傍蟾宫客,不是梅边是柳边。”为此感伤,坏了一命。”
这里与其说是在汇报自己的死因,不如说只是在描述自己的经历,并且用了一种判官最不会喜欢的叙述方式,为何?因为没重点,没有因果联系,只是似是而非的平铺直叙。你不曾饮酒,去后花园做什么?秀才,哪个秀才,是不是他勾引你?提诗,提诗怎么会死,是不是墨水里有毒?总之,判官要的是“导致”,是“负责”,是直接而不容置疑的因果关系,是能够落实惩罚的实体。而你杜丽娘,只是一如既往地,用着柔弱的口吻讲述了一个优美典雅但无处判决的故事。难怪判官大怒,对丽娘说:“谎也。世有一梦而亡之理?”
花神于是登场,据丽娘的口供,是掉落的花瓣惊醒了她的梦,判官招来这位整个事件的见证者,希望从他口中得到线索,“是你花神假充秀才,迷误人家女子?”判官对着这位风雅的神仙气势汹汹。本来春天花开,自然而然,如今这个姑娘在你开的花中做了莫名其妙的春梦,一定是你园中的花色被你动了手脚,太鲜艳太旺盛太过饱满,为什么不收敛点,你花神究竟居心何在?判官的质问让花神难以招架,他显然感到委屈:这百花的花色花样,都是天公定下来,小神只不过遵守天规而任花自开自败,哪敢有半点勾人的心思。几番辩白之后,只好认错说:“花神知罪,今后再不开花了”。花的色泽与姿态我肯定是控制不了的,我最多以后不开花了,言下之意仍不承认是自己有意勾引。
几次寻找“真凶”失败,判官只好做出了一个破例的决定:奏过天庭,再行处置。这是一个尴尬的事,说明阅鬼无数,社会经验乃至轮回经验都无比丰富的地狱判官承认自己的见识有限,无法对杜丽娘的生命做出判决,她的死与命运如今需要天庭的关注了。更让判官不安地,也许是丽娘之死的法律暗示,是否每一个死亡都能够找到主要的足以负责的原因,如果找不到,那何人该受惩罚呢?难道去惩罚花园、落花、春梦、流水、梦中之人?
在丽娘的恳求下,判官破例打开了记载众生命运的断肠薄和婚姻簿,为她查询死因与未来:“有个柳梦梅,乃新科状元也。妻杜丽娘,前系幽欢,后成明配。相会在红梅观中。不可泄漏。有此人和你姻缘之分。我今放你出了枉死城,随风游戏,跟寻此人。”在这个听到自己命运被宣读的瞬间,很难想象丽娘的心情,是恍然大悟、欢欣鼓舞还是叹息人生已定?不得而知。一纸游魂,随风游戏,找寻命中之人,践行命定之事,剩下的故事大抵如此。
所以,一句话说杜丽娘究竟为什么会死?抱歉,说了这么多,也没直接回答你,也许有些事很难找到一个明确的为什么。判官做不到的,我估计自己更没法做到啦,也许天庭才能给出个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