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魏〕曹操
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
〔赏析〕这是曹操继《求贤令》、《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之后,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八月发布的第三道求贤令。全文可分为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以“昔”字领起,例举了历史上一些出身微贱、名声不雅、品行不端而才能卓著、立了大功的人物。伊挚(即伊尹)、傅说都出身奴隶,但一个辅佐商汤灭了夏朝,一个被商王武丁举用为相;管仲曾与桓公为敌,险些射死桓公,但后来却辅佐桓公成就了霸业;萧何、曹参都由县吏位至丞相;韩信少时曾乞食漂母,受胯下之辱,陈平据说曾盗嫂受金,但后来一个做了刘邦的大将,一个位至丞相;吴起曾杀妻以取得鲁君的信任,散尽家财以谋求官位,因立誓不做卿相不回乡而母死不归,但却先后成功地辅佐了鲁、魏、楚三国。这些人物在历史上都曾声名远播,家喻户晓,其生平事迹具有典型性和说服力,举以为例,显得言之凿凿,滔滔雄辩,从而为“举贤勿拘品行”提出了有力的论据。
后一部分以“今”字领起,照应开头,点破题旨,直接要求下属将那些流落民间而道德高尚的人,果敢勇猛能奋不顾身对敌作战的人,普通文墨小吏中才高质异堪做将军、郡守的人,背着不光彩的名声、有着被人讥笑的行为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才能的人通通推举出来,要求明确、具体,语气恳切、坚决,笔力雄健,一气呵成,充分表露出了求贤若渴、迫不及待的心情。
汉代选拔人才由地方推举,重视所谓德行。帝王下诏求贤,所强调的大抵都是德行,或先德而后才。曹操从其阶级立场出发,也是重视德行的,故在建安八年(203)发布的《修学令》中说:“丧乱以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建安十三年(208)还以不孝的罪名杀了孔融,这篇文章也理所当然地将推举“至德之人”放在了首位。但是,曹操不光重视德行,也很重视才能。在他看来,德才兼备固然不错,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敕有司取士勿废偏短令》),在德才不能兼备的情况下,就不能求全责备,只要才能出众就可以任用,即使是那些有严重缺点、甚至是“不仁不义”的人也不例外。由于特别强调了才能,德行无形中退避到了次要地位,仅仅成为一种陪衬,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曹操提倡“唯才是举”,是需要足够的反传统的勇气的。这主要得力于汉末打破了武帝以来儒学独尊局面的思想解放运动的启迪,也与曹操其人讲求实际,胆识气魄、胸襟抱负、倜傥性格均非常人可比的志向禀赋有关。另一方面,随着天下三分局面的形成和统一大业的发展,当时确实急需人才;而东汉以来所谓仁孝已徒有其名,“察孝廉,父别居”的现象随处可见,用人已不可能再拘执旧套,只能从实际情况出发。这形成了这篇文章既放言无惮、率直通脱又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特色,与喜欢引经说教、呆板粗疏的两汉政令文章迥异其趣,读来令人耳目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