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字义疏证》是对《孟子》字义采用疏证方式的哲学著作。清戴震著。本书初稿为 《绪言》,修订稿为 《孟子私淑录》,定稿则为本名。戴氏著述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由曲阜孔继涵刻为《戴氏遗书》,收入《微波榭丛书》,是为微波榭本。《绪言》3卷,孔氏未收,然有《粤雅堂丛书》本:《孟子私淑录》未曾刊行,然有张海鹏照旷阁等抄本。今有中华书局并收三稿兼收 《原善》 的校点本。
戴震 (1723—1777),字慎修,又字东原,安徽休宁人,皖派经学创始人,唯物主义思想家。曾问学于婺源江永,与惠栋亦在师友之间,后由纪昀等人举荐,入“四库全书馆”,任纂修官,赐同进士出身,授翰林院庶吉士。所著甚丰,涉经史、天文、历法、算学、地理、声韵、训诂、哲学。对本书,戴氏曾谓“仆生平著述最大者,为《孟子字义疏证》一书,此正人心之要”(与《段玉裁书》)。
本书共上、中、下3卷。卷上,《理》15条;卷中,《天道》4条,《性》9条;卷下,《才》3条,《道》4条,《仁义礼智》2条,《诚》2条、《权》5条。并作序一篇。
序曰:后人以其言汩乱孟子之言,因惧怕“知之而不言,是不忠”,“是对古圣人贤人自负其学”,对后世仁人自远于仁,因而述著本书。他以问答形式,依考据训诂阐发理、天道、性、才、道、仁义礼智、诚、权等哲学范畴的根本意义。《理》篇针对程朱“存天理,灭人欲”之说,提出了 “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政治主张,认为 “欲不可无”,“理存乎欲”。指出 “尊者”、“长者”、“贵者”对“卑者”、“幼者”、“贱者”,以理责之,“虽失,谓之顺”,而后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天道》篇否定了程朱 “道即理”、“理在气先”之说,而认为阴阳二气的运动,使事物不断生成、变化,所以道是气化流行,生生不息的物质性的实体。“太极”即指“气化之阴阳”,“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因而宋儒的“理气之辨”,实失道之名义。《性》篇对 “性善”解作是 “人伦日用”中的道德观念,且 “知其限而不逾”、“能不惑乎所行”,即为 “善”。《才》篇认为人的材质与资质是“性之所呈”,而“人与百物各如其性”,这种自然 “形质”就是孟轲所谓的“天之降才”。还认为人才各有所近,有的近于纯,有的近于清,但不易 “相兼”,“才虽美,犹往往不能无偏私”,说“性善则才亦美”,但绝不是“无偏私之为善为美也”。《道》篇则认为“人道”是一种人际关系与日常生活的活动,即“人伦日用身之所行”;对天地来说,如同自然界生成、变化,“气化之不可已”一样,对“人物”来说,“凡生生所有事”,亦是道,只要努力,增益认识能力,就能达于圣人之道。《仁义礼智》 篇释“仁”为“生生之德”,“一人遂其生,推之而与天下共遂其生,仁也”; “义” 为 “条理之截然不可乱”,使“亲爱长养”合于“正大之情”; “礼”是 “天地之条理”,礼的设立就是为了制约与调节 “天下之情”,“或裁其过,或勉其不及,俾知天地之中而已”;“智”则是通过自己的思维心知,对仁义礼“通乎条理而不紊”。“诚”即“实也”,所充实的是 “智仁勇也”,是“仁也,义也,礼也”。所谓“自诚明”,即是“学以讲明人伦日用”,且务求合乎仁、义、礼,“则其智仁勇所至,将日增益以至于圣人之德之盛”。《权》篇明确了“权”的涵义是 “所以别轻重也”,而权衡轻重,既要知 “常”,同时又要知 “变”。指出宋明理学的 “天理” “人欲”之说,“凡以为 ‘理宅于心’,‘不出于欲则出于理’者,未有不以意见为理而祸天下者也”。还指出“通天下之情,遂天下之欲,权之而分理不爽”,从而否定了程朱据老释 “无欲”、“空寂”之义所倡言的 “存理灭欲”乃是以理杀人。
《孟子字义疏证》继承了自荀况、特别是张载以来的唯物主义传统,它的反理学思想产生了广泛影响。清
代学者焦循针对《原善》及本书曾说“吾谓东原即此二本自足千古”(《雕菰楼集·申戴篇》),而理学家方东树却指责本书“轇轕乖违,毫无当处”(《汉学商兑》)直至五四时期,一些民主主义思想家也曾利用过本书的反理学思想。总之,《孟子字义疏证》是宋明反理学的最重要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