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史专著。六卷。宋朱长文撰。成书于宋元丰七年(1084年)。(撰者事迹参见“《墨池编》”条)
《琴史》六卷,按史书列传写法,以年代顺序分人综述。其中前五卷共收各代琴家一百五十六人。论述了与所述人有关的琴史、琴论、琴技、琴曲、典故等内容;末卷主要论述琴论问题。包括莹律、释弦、论音、审调、声歌、广制、尽美、志言、叙史等章节。该书集录了大量的有关古琴方面的史料。在交待史料时,朱氏并不是把此客观地罗列,而是经过分析对史料做出自己的判断。如许多书中记载嵇康所弹《广陵散》一曲是夜宿华阳亭时从一“古人”中所得,朱氏则认为“此说巳怪,不足据也”。所以,书中加杂有个人的议论。
朱氏主张复古主义。其观点同中国古代传统的古琴美学理论是一致的。他认为:“夫心者道也,琴者器也。本乎道则可以于器,通乎心故可以应于琴”。君子学琴可以“正心以审法,审法以察音”,而达到绝妙境地时则可以“音法可忘,而道器冥感”。与此同时,他也承认古曲流传过程中的变化,他说:“夫周之曲,至汉而存者鲜矣。汉之曲,至唐而存者希矣。”(《审调》)同时,他还看到了历代琴家在古曲发展流变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了“声既异门,学亦随判,至今曲同而声异者多矣”的中国琴乐乃至中国民族器乐曲一曲多变的规律。
在卷六《尽美》一节里,朱氏又概括提出了“良质、善斫、妙指和正心”的“四美”说。这是对前代古琴美学理论的一个总结。怎样才能做到这四美呢?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至诚”。孔子能辨文王之曲,钟子期能解伯牙之意,全凭至诚。所以,“夫金石丝桐无情之物尤可以诚动,况穹穹而天、冥冥而神,诚之所格犹影响也。”从此可以看出宋明理学对其的影响。
《琴史》是我国第一部古琴史专著。在我国的琴学发展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是研究古琴史和中国音乐美学史的必读之书。近人周庆云编有《琴史解》和《琴史续》。
该书最早由朱氏之侄孙朱正大付梓于宋绍定六年(1233年)刊行。现版本有《就间堂刊本》、《兰亭十二种本》、汪孟舒编《乐圃琴史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