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三章] 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五章] 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二十六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轻则失根,躁则失君。
[四十五章] 躁胜寒,静胜热。清静为天下正。
[五十七章] 我好静,而民自正。
〔鉴赏〕 “虚”、“静”秉于天地,流于日月,成于四时;所谓“始于无为,动于无形,发于时和,以遂成功也”(强思齐《道德真经玄德纂疏》)。虚静为道之大本,德之精魂;人心者,亦由“道”秉授其“德”而成其本然之虚静,此乃心灵浑真质朴的通朗之境。然而,在尘世芜杂中,此淳善澄明之心却往往埋葬于流光片羽,以致丧己于物、失性于俗。因此,老子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十六章》)
“致虚”、“守静”是祛除心之障蔽,回归性之本然的一种功夫,其具体实现是以“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这一主体活动为基本路径的。芸芸万象,变化不已,若心外驰以逐物,则易惶惑而迷惘;心何以保有虚静空明而不致流离世间,其关键在于“观复”。概而言之,即如实观照世界变化之实相。
何谓“复”?张岱年先生说:“事物在一方向上演变,达到极度,无可再进,则必一变而为其反面,如是不已。事物由无有而发生,既发生乃渐充盈,进展以至于极盛,乃衰萎堕退而终于消亡;而终则有始,又有新事物发生。凡事物由成长而剥落,谓之反;而剥落之极,终而又始,则谓之复……一反一复,是事物变化之规律”(转引自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万物由弱转强,由壮渐老,无不以此为则,天之律条,严正而无法抗拒。这也即是老子所说的“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十六章》);“芸芸”本以形容草木繁茂之状,然则盛之极致,必渐枯靡,终归寂灭;万物由“无”而“有”,终必返“无”,此即“归根”之义。万物兴作之时熙熙然也,寂灭返本之际杳然归静,此乃“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十六章》)。此处,卢育三认为,命是万物得以生之物,老子此句中的“命”指作为生生之源的道;“复命”,即又回到万物的生生本源(卢育三《老子释义》)。也即是说,物由生至死,返于天地大化,与其本始所生之道合而为一;又因道之生源源不竭,故一物之终结处又为另一生命之伊始,这是老子观照天地流行的全貌所悟之常道至理,所谓“复命曰常”(《十六章》)。而得此“常道”之心,在其悟“道”之根源处合同此“道”,乃得其本性之全,即为“明”也,故曰“知常曰明”。知“常”之心超越了一事一物之限,如实观照全体无息之自然大化与生死继起,在浩茫静谧中冥合于道,无所不容,故此心即虚即静,是谓“虚静之心”。
心驻于虚静之地,则“动作反身,思虑复神;藏我于无心,载形于无身;不便生者不以役志,不利天者不以滑神;事易而神不变,内流而外不化”(严遵《老子指归》);如此,一心豁然独立尘世之中,终得其本真自由之性。此乃得道知常者也。
高延第又云:“知常之人,兼善万物,故能容;能容则无偏颇,故能公;容且公,然后能主持天下”(《老子证义》)。老子指出:“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也。”(《三章》)这段话具体勾勒出老子心中圣人之治的图景,其中的“虚其心”便是前三句“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与“不见可欲”的基础和总括。圣人以“虚静之心”治国,民自然“无知无欲”,具体来说,即“不争”、“不为盗”、“民心不乱”。因此,圣人虚静无为之治,可以绝智巧,息祸乱,万物自然发展而并行不悖,天下无争无攘而归于和谐。
在《五章》,老子又进一步表述了以此治国的形上依据。即“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也即是说,“天地之间空虚如橐籥(风箱),和气流行,故万物自生”(《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天地本体中空,其间方有变化无穷;阴阳相荡,百化兴焉。因此,圣人只有持守中虚,万物才可无拘无束、生生不息;反之,若刻意以政教法令为之,则万物随之丧失可以自由生长的空虚之体,长此以往必将穷竭。这也即是《五十七章》“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之义。“忌讳”、“利器”、“伎巧”、“法令”愈多,世风愈下。只有人君“无为”、“好静”、“无事”、“无欲”,养其虚静之心,人民才能在自安自化中正己正物,淳朴守一。
《列子》书中曾记载:“或谓列子曰:‘子奚贵虚?’列子曰:‘虚者无贵也。’子列子曰:‘非其名也,莫如静,莫如虚。静也虚也,得其居矣;取也予也,失其所矣。’”列子就“虚”答人所问,寥寥数语却一针见血:“虚者无贵”。在此,“虚”、“静”并非作为一种正面价值被肯定,亦非有意为之而得;当一个人超越了世间名物及其价值的对立,无所贵亦无所不贵,至虚至静、大道无疆之感即会自然流出,而非一己之心“贵虚”也。
大道至理,至情至性,道家尽然。在世人皆以诸种价值为贵的当世,他们轻挥衣袖,了然穿越,终于在纷繁芜杂中拂去尘埃,淡然一笑。与其相知者,唯“道”是也。圣人之心,乃“天地之鉴,万物之镜”;不拘物系而览照万物,不因事乱却与道合一,故得此“虚静”。所谓“万物无足以挠心者,故静也”(《庄子·天道》)。因此,虚静之心并非空无一物,而在静若止水;并非离群索居,而在风过无痕。此心湛然朗照,则乾坤毕现,故为“天地之平,道德之至也”(《庄子·天道)》。此道德者何?《庄子·刻意》云:“悲乐者,德之邪也;喜怒者,道之过也;好恶者,德之失也。故心不忧乐,德之至也;一而不变,静之至也;无所于忤,虚之至也;不与物交,淡之至也;无所于逆,粹之至也。”秉有天地大德之心,无悲忧喜怨,无好恶忤逆,唯虚唯静,与道持守,与天相合,谓之“天乐”;“故知天乐者,无天怨,无人非,无物累,无鬼责”(《庄子·天道》)。
“天乐”之心,乃为“以天合天”。《庄子·达生》以寓言载道曰:“梓庆削木为鐻,鐻成,见者惊犹鬼神。鲁侯见而问焉,曰:‘子何术以为焉?’对曰:‘臣工人,何术之有?虽然,有一焉。臣将为鐻,未尝敢以耗气也,必齐以静心。齐三日,而不敢怀庆赏爵禄;齐五日,不敢怀非誉巧拙;齐七日,辄然忘吾有四枝形体也。当是时也,无公朝,其巧专而外骨消。然后入山林,观天性,形躯至矣,然后成见鐻,然后加手焉;不然则已,则以天合天,器之所以疑神者,其是与!’”梓庆削木以为鐻,有鬼斧神工之妙。鲁侯问其术何以叹为观止,答曰:“齐以静心。”心斋坐忘,无待以然:一者无待于功名,二者无待于毁誉,三者无待于己身。当是时,天工之巧浑然天成,自然大道尽在吾心,入林为鐻,皆能以器之神合以天之性,此则无待之待,故曰以天合天。
当老子由自然之“道”言及虚静之心,进而达至庄子所及天德之境,生命脉流渐为阔大,汇成滔滔江水奔流到海的沧桑。然而,在这一片烟波浩茫里,我们溯源而去,观望欢腾之水汩汩不息,生命之初天乐本然;于是,我们可以淡去名利,浑然忘我,让生命在步履安详中成为主宰自身的终极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