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和公司税体系很复杂,成为股息问题的重要部分。马萨利斯和杜鲁门针对美国的情况,1983年在相当现实的假定条件下计算了投资和股息决策的模式,指出延期支付股息的成本很高,以至于足够使公司最优化地支付现金股息。
这个模型说明的一个问题是,不同所得税率(Tdi)的股东不会完全一致地同意公司的投资/股息政策。高税率股东希望公司多投资少付股息而低税率股东希望少投资多付股息。
这种不一致性也可以协调,就是投资者自己选择公司。低税率的股东选择购买股息支付水平较高的公司,反之亦然。
马萨利斯和杜鲁门模式说明了以下5个问题:
1.公司不用外部资金投资于购买证券,他们可以用已经对有利的生产机会融资后的内部资金剩余来购买股票。
2.获利生产机会较多的公司(高增长率公司)将会用完所有内部资金而不支付股息。较老,较成熟的公司将支付股息,因为他们的内部资金不会全用于投资。
3.当一家公司为其可获利投资进行内部融资而另一家在外部进行融资时,有可能发生兼并。
4.对于当前收益减少,外部融资的公司的投资支出可能不变;然而计划采用内部融通所有投资而不通过外部融资的公司可能会减少其投资支出。
5.内部资本相对于公司投资的比例越大,越有可能发生股东对内部资本决策意见不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发生企图接管,代理权争夺和私有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