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办意见是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对应由哪位领导审批、哪一部门承办以及承办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事项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这类用语要精准,应根据是收文还是发文,是阅知性公文还是批办性公文,来文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等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用语。
比如:建议将此件转××单位牵头商××部门研办,呈××审示(或批示)。
常用的建议用语有“建议将此件转××单位研办”“拟请××部门提出意见”等。常用的呈批用语有“阅示”“阅改”“阅知”“阅研”“阅处”“批示”“批办”“审示”“审核”“审阅”“审发”“审议”“审处”“研提”“研办”“研复”“核(转)报”“核示”“核批”等。
三、具体用语差别
这些用语存在细微差别,需要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对应使用。
(一)区分是收文还是发文。发文办理一般用“审”,也就是“审示”;收文办理一般用“阅”,也就是“阅示”。因为收文是指外单位来文,不存在“审”的问题,只需要“阅”;而发文则不仅仅是“阅”,更需要“审”。
(二)收文要区分是阅知性公文还是批办性公文。
1、针对一般阅知性公文,例如一些政策、法规、制度、阅知性通知,一般呈送领导阅知即可,常用拟办语有“阅知”“审阅”“阅研”“阅示”等。
2、针对上级单位下发的工作文件,以及所属部门、下级单位主送本单位的情况报告和信函,要根据其内容提出阅知和分送意见,拟办意见的写法一般是“请××领导阅处”,或“请××领导及××领导(部门)阅酌”。“阅处”“阅酌”突出“处”和“酌”,请领导在阅知内容时根据工作实际酌情处理,而单纯“阅”就只需领导阅知。
3、针对批办性公文,需要提出处理意见,如:“拟请××部门提出意见,请××领导批示
(请××领导审阅)”“拟请××部门牵头商××部门研办,请××审示”。区别在于,“提出意见”是指下级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提出办理意见提供给上级部门决策参考,而“研办”是指主办部门要具体办理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