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这种情况下对方一点责任都没有吗?”面对交警的定责,章某同事一遍一遍地追问。
“正常直行通过路口的车子,你为什么一定要给它定个责任呢?因为它是机动车?那我觉得不对的,这个事故是你(方)闯红灯啊,是不是?”交警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郑骁一边写着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边说道,“我们只针对事故事实来说话,好吗?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前几天在义乌市金东区康济南街与丹溪东路交叉口发生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自南往北闯红灯进入路口后,与自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受伤。最后交警给出的认定是电动车驾驶人负全责。
电动车撞汽车受伤,开口就要拿钱
3月31日早上7点15分左右,徐先生像往常一样开车在上班路上,在通过康济南街与丹溪东路西口的斑马线后,突然看到右前方窜出一辆电动车,他慌忙采取制动并向左打方向盘。
可已为时已晚,电动车直直地撞在他副驾驶的车门上,电动车驾驶人应声倒地。
“姑娘,你没事吧?”徐先生急忙下车查看情况,扶起受伤的女驾驶人,并拨打了110。
几分钟后,两名自称是电动车驾驶人同事的男子赶到现场,事情就开始这样发展了。
“你赶紧把人送医院,你袋里有多少钱,都给我!”其中一名戴眼镜中等身材的男子上来就对徐先生和他的朋友要索赔。
一听这话,徐先生心里可就不乐意了:“送医院没问题,但赔多少、怎么赔得等交警来了再说!”
在没有了解事故事实之前,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开口就要拿钱, 这也太任性了!
交警判电动车全责,“弱者”别再任性
很快,交警郑骁和同事就赶到了现场,在经过一番勘察、询问并调取路口视频监控查看后,发现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在东西向绿灯还有5秒的时候就已驶出停止线了。
而她身边的其他非机动车还在等待放行。最后,交警认定章某闯红灯,负事故全责。
虽然对于事故事实双方都没有异议,但对于交警的全责认定章某一方始终觉得受了委屈,自己一方是骑电动车的,还受了伤,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相应的赔偿。
所以直至事故处理完毕,也不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但这并不影响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
据统计,2017年金华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6505起,其中有1322起被判定为电动车负全责,主要类型包括在机动车道追尾机动车、闯红灯、突然变道、逆向行驶等。
交警负责人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规定中,已经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有所倾斜。比如机动车有责任的,在交强险范围内就要全赔。而超出的部分,如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60%,非机动车为40%。作为交警在责任认定当中理应严格,往大了说法治理念的体现,往小了说能更好的提升各个交通参与者遵守规则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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