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5月1日起,凡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内开车必须使用全省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否则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 undefined undefined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山西省根据实际,定于5月1日起全面推行此项规定。届时,如果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没有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记者陆祁国 通讯员李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