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企业文化热起来之后,不但企业文化变成了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就连文化两个字好像也具有了无边的诱惑力,什么都希望与文化结合在一起以提高自己的身价,好像一般与文化结合,自己便能陡然间身价百倍一般。
在这些与文化结合的词语中,品牌文化是一个需要企业家和研究者好好琢磨的一个词。
在《企业精神》一书中,作者昆德将品牌文化作为企业品牌建设五个阶段的第四个阶段。昆德的五个阶段分别是产品、概念化品牌、公司理念、品牌文化、品牌精神。由于翻译的问题,词语的准确性在这里面要大打折扣,其中,品牌精神其实更应该是品牌宗教或者是品牌信仰,公司理念应该是理念化品牌阶段。对于品牌文化,昆德并没有进行具体的定义,不过,他在书中使用的一个例子,能使我们明白品牌文化究竟是指什么?
品牌文化意味着一个品牌已经获得了强有力的市场地位,致使消费者已经意识到该品牌与其所代表的功能的一致性与等同性。比如,对于数百万人们来说,凯络格就意味着健康的早餐,凯络格在餐桌上的存在就是一种早餐文化。
作者在这里,谈的其实不是品牌的什么文化,而是品牌的作用或者价值或者其他什么,与文化有关的,是消费者,是消费者的文化,是消费文化,或者说是消费习惯,没有“品牌文化”什么事情。
品牌,英文单词的本原意义是烙印,也就是说,打下的印记。借用在企业中,就成为品牌。品牌也是印记,是企业或者产品在消费者思想上的印记。因此,我们可以说,品牌掌握在消费者手中,是消费者对企业或者产品的看法,企业可以塑造、影响和改变消费者的这种感知,但不论如何塑造、影响和改变,品牌始终是消费者的一种感知,品牌的主体始终是消费者。
文化,现在的定义已经各种各样了,但是,从最简单可感知的角度出发,文化,其实就是一个群体的习惯性思维和做法。做法是表面展示的,思维是内在支撑的。但是,这种思维和做法都必须是经常性的,变成了习惯,成为了属性,才能成其为文化,偶尔出现的一次两次的思维和行为,是不能构成文化的。比如说中国的饮食文化,说的是中国人的饮食习惯、烹饪习惯等,但是,某些时候中国人也去吃吃西餐,没有人会说西餐是中国人的文化,只会说是西方人的文化,道理就在这里。而且,作为一种文化来说,它一定是有其主体的,与这个主体是紧密链结的,离开了主体,也就失去了根。
前面已经说过,消费者消费某种品牌的产品成了习惯,这不是品牌文化,这是消费文化,就如同中国的饮食文化一般。而现在有些人从企业的角度来谈论品牌文化,就遇到了一个迈不过的坎,那就是,找不到品牌文化的主体,或者说,如果一定要说有主体,那主体也是扭曲的,因为品牌的主体是消费者,必须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谈论文化,而不能从企业的角度来谈论文化。
因此,品牌文化完全是一个生搬硬套的概念,或者说是一个伪概念,当然,也可以使用,就像昆德在《企业精神》中那么用一样,这时候品牌文化与企业无关,更与企业文化无关,它只是代表品牌已经达到的一个高度。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它更多的是品牌而不是文化,体现的是品牌的层次而不是文化的类型。更准确的用法,应该是使得品牌的使用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就像是可口可乐成为美国精神的象征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