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如何运用好招聘潜规则
一家比较大型的制造型企业,其公司招人有一个潜规则,就是不要未育妇女,尤其是作为财务部的会计,在招人的时候一般会选择已婚已育的,但是这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种情况,那就是员工想生二胎的想法,很多HR为这种事情伤透脑筋,既要为公司留下人才,又要不引起员工的反弹,这该如何做呢?
无庸置疑,招聘 已婚育的女性已成为职场潜规则。对这一点既不赞同,又非常理解。当然和公司的规模、发展也是息息相关的,对于中小型企业,企业成长发展的时期,一个萝卜一个坑,甚至一人多岗的现象也比比皆是,那么招聘已婚育女性无疑是对企业比较好的选择。对于大型企业或成熟期的企业,相关政策及福利也相对比较完善了,那么对这一点应该只是作为参考意见视情况而定了。
现在国家已经放宽了二胎的生育,如果员工有此想法且在计划中,无疑是会在政策内的。难道对于每一名已婚育的女性,都要问上一句:是否会要二胎?说白了,就算员工真有此想法,你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要二胎,防不胜防。就算员工承诺了几年不要,万一中途反悔,也不可能去辞退她。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女员工都不考虑了呢?
如果仅仅只因为这个“可能”就在试用期内劝退员工并非明智之举。如果员工工作能力强,确实胜任工作。何不大度一些呢?而且二年其实时间很长,足够其胜任工作并找到合适的.暂时接替者了,再说孕期产期加起来就那么三四个月。
此外,要先和员工沟通,了解其真实想法及计划安排,是否真的有二胎的打算,计划何时进行,公司可以早作准备。可以直接将公司的顾虑告诉她,相信每一名员工都能理解。可以告诉她公司的本来想法,可是考虑到其工作能力,还是决定录用她,希望她好好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当然,和领导沟通,从正反两方面阐明观点。一是该员工的工作胜任度以及其想法计划;二是如果不录用她,以后难道就不会遇到这种情况么,除非是男性,难道公司因为这个考虑就只考虑用男性了?晓之以理,明之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