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问题是撬动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问题。如何发挥好职称对教育教学的促进作用,是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
为了吸引优秀青年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有的地方出台了农村教师职称优惠政策:在农村工作满5年,自动晋升为中级职称;工作满10年,自动晋升为副高级职称。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少,师资大量闲置,很多农村学校教师一周的工作量尚不及城区学校同级教师的五分之一。农村教师工作压力小,职称政策又倾向于农村教师,同等教龄的教师在农村早已晋升副高级职称,而城区学校教师的中级职称还没有解决,城区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会受到打击。
有的学校岗位考核针对性不强,将干部和一线教师放在一起考核。干部是学校考核政策制定的主要参与者,在制定考核政策时往往倾向于有利于提高自己考核成绩的方向,导致一线教师的考核成绩明显低于干部的考核成绩。
职称问题事关教师的切身利益,落实好职称改革问题,关键要从实际入手,优化干部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职称名额分配机制,让职称竞聘成为激发教师工作动力的利器。
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职称分配政策。职称名额分配不能仅由编制管理部门或教育管理部门参考学校现有的各类职称人数确定,而是要综合评估学校各方面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分配方案。职称名额分配之前,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各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进行综合性督导评估,根据综合督导评估成绩,科学划定学校等级,综合地方职称名额总量和学校评估成绩,按照业绩优先的原则,合理分配职称名额。
学校要落实好“县管校聘”政策。“县管校聘”的核心要义在于“校聘”,学校要承担起职称评聘改革的主体责任。职称名额分配到学校后,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职称竞聘方案。要发挥好学校办学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等组织的监督作用,为学校职称竞聘方案建言献策,同时对职称竞聘方案的落实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职称竞聘方案得到学校绝大多数教师的认可。
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干部管理岗位和一线教学岗位应分开考核,分别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学校应根据分配到校的名额总数和本校教职工总数,分别计算出干部管理岗位和一线教学岗位的名额,干部和一线教师各自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职称竞聘,避免干部挤占一线教师职称名额的现象。
职称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的一小步会触动教育教学的一大步。职称改革不能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思维,而是要兼顾各方诉求,平衡不同学校、不同岗位教师的利益,以真正发挥职称竞聘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