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作为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载着传知育人的时代重任。教师理应在相应岗位上发挥本职作用,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但近些年来关于教师的热点问题层出不穷,折射出广大教师已经“失位”。“失位”主要表现在教师的思想道德“失位”、业务能力“失位”、教育职责“失位”和待遇保障“失位”。
一是教师的主动“失位”。教师的思想道德和业务能力“失位”属于主动“失位”。教师的思想道德“失位”体现在教育思想落后和道德素质滑坡。教师的业务能力“失位”体现在教师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的下降。
二是教师的被动“失位”。教师的教育职责和待遇保障“失位”属于被动“失位”。教师的教育职责“失位”主要体现在大量非教学任务的增加和教师权威的下降。教师的待遇保障“失位”主要体现在教师收入低、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
对于如何破解教师“失位”难题,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激发主动,加强教师素质建设。首先,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道德修养,完善建立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其次,要狠抓教师的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教师能力素质。
二是落实行动,扎实推进教师减负。首先,要规范检查评比考核事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检查评比考核工作。其次,要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各种专项工作,确需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统筹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再次,要精简报表材料的填写工作。相关部门要尽量精简填写内容和次数,杜绝重复上报及多头填写的现象,节省教师资源。最后,要规范抽调使用教师的事务。教育部门统筹教师的安排使用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教师的抽调借用。
三是建立互动,有效维护教师权威。首先,要弘扬尊师重教的精神,大力挖掘并宣传师德师风的先进典型,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活动。其次,要建立教师与家长的的良性互动。教师要努力做到教育教学信息的公开透明,采取科学合法的教育管理方式,恪守道德和法律底线,消除家长对教育工作的误解。最后,学校和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进协调教师与家长的互动,做广大教师的坚强后盾。针对各类与教师相关的教育冲突要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问题、化解矛盾。
四是多方联动,切实改善教师待遇。首先,相关教育部门应积极推进中央文件精神的落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配套政策,明确当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的标准。其次,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定期调标、绩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 最后,要组织督查各地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和机构追究问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教育事业,广大教师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和教师队伍建设,推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为的是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真真正正让广大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有更多的幸福感、成就感和荣誉感,让更多处于“失位”的教师潜心教书、净心育人,让广大教师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