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作为教师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一方面能够盘活部分学校过剩的教师资源,使城乡之间教师合理流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另一方面,打破了教师的“铁饭碗”,让教师有危机意识,激发其工作活力。但是,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显而易见。
其一,导致县城学校人才济济,乡村学校老弱病残,不利于农村教育发展。在教师聘任由学校说了算的情况下,农村学校辛苦培养的优秀教师,极力争取机会调往县城学校。县城学校也利用自身优势,广纳全县优秀教师。这也导致农村学校优秀师资外流,有的学校甚至难以正常开课,教学质量和县城学校差距越来越大,农村孩子难以接受到优质教育。
其二,容易滋生教育腐败。目前,各地中小学并没有建立起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教师教得好不好,校长说了算,校长有权决定聘任哪些教师。一些县城学校校长利用这个机会,打击报复平时和自己“不对眼”的教师,让其在本校落聘,把自己的亲戚朋友安排进来。于是,我们便看到了这样的现象:一些在农村学校教学水平一般的教师,堂而皇之地调进县城学校;一些在县城学校人际关系处理不好的教师,被“撵”到乡村学校,有些甚至被“发配”到偏远农村学校,其中不乏年老体弱的老教师。
实行“县管校聘”没有错,但好经不能念歪了。县管校聘实施的前提是“县管”,而不是让学校无原则的“校聘”。实施县管校聘,是为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而不是借此机会收揽人才,将师资本就薄弱的农村学校掏空。
县管校聘是顶层设计,应以“县管”为前提,充分发挥“县管”在政策执行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明确“校聘”的原则和要求,在准确把握全县各学校师资水平的基础上,均衡搭配全县优秀校长和教师资源,促进农村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在县管校聘实施过程中,“校聘”是最复杂的环节,也是教师最关注的环节。既然有明确的岗位,学校就应出台公开透明度竞岗细则,让教师公平竞争。同时,也可采用双向选择机制,在学校选择教师的同时,给教师择校择岗的权利。如此,教师就可以提前流动起来,也缓解了本单位末位淘汰和竞岗的压力。
另外,校聘也不能由校长一人说了算。学校可在校长的组织领导下,让全体教师参与推荐优秀教师代表,建立聘任小组或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公正、公平、合理的聘任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聘任过程中,要全程接受教师的监督,聘任结果要经得起质疑。只有这样,老师们才会心悦诚服,个别校长也难以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