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详细规划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需要做细做实的相关工作。
目前,在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不能完全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的情况下,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是必要之举,也是一项特殊、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非特殊教育学校要用情用心做好。
一要做好规划。《指导意见》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同残联、街道(乡镇)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是否适宜随班就读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台账。为此,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宣传政府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预留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共同做好招生规划,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
二要选好用好教师。残疾儿童少年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学校要遴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有耐心的优秀教师,承担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要给这些教师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高其“特殊”教育教学能力;要关心关爱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及时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评优晋级等方面,要适度向承担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教师倾斜,激励他们长期坚持“特殊”教育工作,稳定“特殊”教育教师队伍;要适度减轻其工作量,让其专注于“特殊”教育,用心呵护残疾儿童少年成长。
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是贯彻落实“办好特殊教育,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全面推进融合教育”要求的具体行动。各地各校要按照《指导意见》,逐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资金保障、师资力量、激励措施、考评制度以及学校硬软件建设等机制。同时,还要进一步细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方案,做到“一人一案”或“一地一案”,持续抓实抓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