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江苏省教育厅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新闻通气会,发布了“公民同招”等义务教育入学一揽子政策并对其进行解读。
“公民同招”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这就意味着,在公办学校统一招生之前,民办学校如火如荼的幼升小、小升初“掐尖”考试没有了。民办学校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不再采取点招、面试等方式招生,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各类学科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也不能再作为招生依据。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公民同招”政策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主要是因为这一政策的出台打破了现有的招生格局,对有择校意愿的家长和学生产生直接影响,甚至会引发新一轮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洗牌”。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11年,所有省(区、市)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的上学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基础。
但由于种种原因,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2012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上好学”。
但是,近几年来,各地公办学校在与民办学校的质量竞争中纷纷“败下阵来”,其根源就在于民办学校提前“掐尖”,导致公办学校的生源质量每况愈下,办学效果不尽人意。2019年3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首次提出民办、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民办中小学免试入学。同年11月,在“教育奋进看落实”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再次释放明确信号:必须全面落实民办、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各省也立下“军令状”: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统一管理,实行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并在明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实到位。
“公民同招”的初衷是规范民办教育,减少择校热、民办热、补习热等问题,降低家长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给学生和家长公平选择教育的机会。江苏省教育厅明确“公民同招”,既是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也是对招生公平问题的及时回应。
但是,“公民同招”“电脑摇号”等都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公平的外部手段,如果不缩小公办学校之间、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可能又会转化为公办学校学区房热,加剧校外培训热。
可见,要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光靠“公民同招”这一招还远远不够,要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加大对农村地区、薄弱学校的投入,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通过组团办学、教师交流等方式,使区域内学校在师资水平、硬件装备等方面处于均衡发展水平。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增加了,老百姓对身边学校的信心就会越来越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才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