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在锲而不舍地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减负令”“禁令”“规定”“紧急通知”等文件层出不穷,措施一次比一次严厉。然而,时至今日,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不仅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重,家长质疑的声音更是一浪高过一浪。(12月24日半月谈微信公众号)
减负涉及的问题和领域方方面面,有些事情不是某一部门或单位所能决定的,想迅速解决问题,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部卸下来,这也是不现实的。减负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转变过程。
近年来,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确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采取了许多措施,对减负工作的推进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威慑不是行动,更不是效果。减负效果之所以不理想,一方面是因为考试分数和升学率依旧是有关考评和社会评价的硬杠杠,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现在的减负不是强制,而是主要靠自觉。不同地域或不同校际之间,你减你的,我加我的,在减负问题上存有“十里不同天”现象。
不可否认,如果真的按照减负的要求去做,有些学校的高考或中考成绩,就一定会“栽跟头”,无论是学校还是老师,甚至是学生家长,都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受此种心理支配,谁还会在减负工作上动真的、来实的?因而,“减负”在一些地方或学校成为没有实在内容和实际意义的口号。
笔者认为,欲想减负取得成效,就必须改变上述局面,即变自愿为强制,实现全面“裁军”,不留死角,形成共减局面。而这样的“减”又主要表现在统一行动上。
首先,要统一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由国家层面确立中小学减负的大政方针,统一出台有关中小学减负的实施纲要,以此作为各省、市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的纲目或依据。
其次,各省统一拟定细则。各省市要以国家有关纲要为依据,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拟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做到统一时间安排、统一规格要求。实施细则一旦形成,就应从执纪执规的高度出发,采取有力措施抓落实,充分发挥细则应有的导向和激励功能。
再次,学校实施减负要统一。学校既是实施减负的主阵地,又是实施减负工作的体现点。实施减负,要对公民办学校统一要求,包括上下学时间,每天的作业量以及考试次数等,都应趋于基本一致。
通过积极有效运作,组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减负共同体,以全面“裁军”的手段和方法,推动减负工作健康稳步向前发展。同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均要建立和完善同级督导检查机构,定期对基层或学校的减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这也是促进减负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