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山一公办小学的学生家长在某论坛发帖,称最近由于物价上涨,孩子学校的学生餐费不够,所以牛奶停了,荤菜也减了。对此,该校老师在家委会群就此事作了回应表示,学生每天的餐标是8.5元,其中还包括米油水电等支出,所以分摊到菜钱只有6元。受客观因素影响,学校对部分肉类的供应量减少也是不得已。加之学校预算工作不充分,月底支出超额,因而最近停止了牛奶供应。学生若饭菜不够,可以另加。(12月6日中国网)
2019年3月,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其中明确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需要设置食堂,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服务。同时要求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由此可见,学校食堂存在自营和承包两种运营模式,应对物价上涨,不同类型的学校食堂应当有不同的应对策略,不能单纯以“涨价”或“减量”解决问题。
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主体责任理所当然就在学校。学校的财政预算应充分考虑到物价波动对食堂运行可能带来的压力,量入为出、严控开支。同时,应建立动态的市场价格监测机制,对食堂采购项目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预见性,防止因预算不足造成食堂运转陷入被动局面。另外,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学校食堂,应有临时价格补贴的制度和措施,政府财政应适当予以帮扶,确保不因物价上涨对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营造成过大影响。对于这一类学校食堂,总体上应以政府宏观调控这种“看得见的手”为主。
由企业承包的学校食堂,则应以企业作为运营主体。既然食堂已经承包,企业就应该以合同约定为依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当然也要承认,学校食堂的运行有其特殊性,不可能完全套用市场化经营的标准,但企业既然接受了学校食堂的承包权,就应该同时具备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因此,承包学校食堂的企业面对物价上涨,主要的应对方式以市场调控这种“看不见的手”才相对合理。
至于学校食堂能否涨价?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学校自营还是企业承包的食堂,都不得不面对人力成本和材料支出的双重压力,涨价有时也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但必须明确的是,食堂涨价也要严格遵循价格听证程序。一方面,学校不应该为任何运营主体的食堂涨价张目。是否涨价、何时涨价、涨价多少应依据相关的规定、市场的实际价格、食堂的收支账目等要素,明确涨价的必要性和具体幅度;另一方面,涨价应该是公开透明的过程,价格听证的组织架构应由发包方(政府或学校)、承包方、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各方组成,既要保证涨价合法合理,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同时,价格总是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涨价既然不可避免,那么降价也是理所当然。学校和食堂承包方都要“随行就市”,切不能“涨价容易降价难”。
学校食堂是学校运营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其经营管理关系着食品安全,关系着师生的营养健康,也关系着学校的社会声誉。在处理和解决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问题时不可“一刀切”,应该实行分类施策。只有坚持依法、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学校食堂的质量才能令人放心,才能符合大多数方的利益立场,其运营模式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