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不能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一次性收取培训费用不能超过3个月,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晚上8时30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显眼位置张贴《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承诺书》,承诺做到上述内容。家长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教育部门举报。(11月24日 南国早报)
为培训机构立规矩不难,签承诺书也不难,这些都是“纸面”上的东西,关键是得让规矩立起来、硬起来才行。为此,必须让规矩长出利齿。
事实上,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没少给校外培训机构立规,但效果并不理想。一是人手有限,各地的培训机构类型众多,再加上人员有限,查处难以做到全覆盖,每次检查都有漏网之鱼。二是执法不严,不少教育主管部门存在思想误区,认为培训机构是对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平时大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抱着“民不告,官不纠”的态度,即便检查也是蜻蜓点水。三是严不起来,教育部门大多都是“文官”,狠不下心,拉不下脸,下不去手,很多措施缺乏硬约束。由此,不少培训机构都不把教育部门的检查当回事。
把规矩立起来,还得保证规矩是明规细矩。这就需要各地的教育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分门别类地制定不同的规矩。“规”要明明白白,“矩”要详详细细,不能存有规章制度的盲点。
让规矩长出利齿,就不能让规矩成为“稻草人”。在执法检查中,对于查出的问题,不能放、缓,而要对照标准立即处理,严格执行,该罚款时罚款,该关停时关停,该移交司法机构的要移交司法机构。打就要打到痛处,仅靠几句不痛不痒的诫勉是不行的。
让规矩立起来,就要打好规矩保卫战。定规矩,就要护规矩。为此,各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还要协同工商、税务、交警、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协同发力,真正让规矩硬起来、长利齿。
此外,规矩还要与时俱进。随着教育的发展,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培训机构大量涌现,良莠不齐。唯有定好规矩,才能促使培训机构良性发展,才能保护好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规矩要随着培训走,要不断完善,做好持而不懈的修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