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指出,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
支持鼓励高校教师开展多点教学,可以为社会增加优质教学资源。同时,可以合理合法增加教师收入,体现知识的价值,激发高校教师活力。通过这样的政策引导,可以倒逼一些平日满足于课堂应付的教师主动提高教学水平,发挥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也倒逼高校打好组合拳。
首先,制度公开公正透明。在此之前,已经有医师多点执业的政策,被视为推动医疗资源下沉、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重要举措,其首要条件是医院同意,但是很多希望多点执业的医生恰恰被卡在医院同意上。一些高水平医生的申请被医院以各种理由不予通过,而那些水平一般的医生,只要和院长、科主任搞好关系,反而更容易获得多点执业的审批。高校教师多点教学也面临着先要经过单位批准的问题,同时还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如什么样的教师可以多点教学,多点教学所获报酬如何分配等。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加强对教师教学成绩的科学考核,增加教师申请和高校审批的透明度。
其次,鼓励与约束并存。高校要鼓励支持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多点教学,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约束:不能做好本职工作,完不成本校正常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师德考核不合格,不得开展多点教学;合理分配教学任务,为高水平教师留有多点教学的时间;对私自开展多点教学,或因开展多点教学而影响本职工作,甚至完不成本校工作任务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启用“暂停键”,停止其从事多点教学。高校可通过类似“积分制”的办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再次,竭诚为教师多点教学做好服务。公办高校要积极主动与民办高校、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应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其需求信息,然后有针对性地在校内选拔相应的教师,通过向社会召开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推荐优秀教师,为供需双方的接洽、沟通架桥铺路。高校要建立健全教师多点教学信息库,加强对教师多点教学的培训、管理、指导等服务,并与多点教学教师签订合同,厘清权、利边界,做好风险防控。聘用单位要定期向高校反馈受聘教师多点教学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参与该教师的学期、年度考核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