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百色市田阳高中的老师们收到学校的通知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学校将开展“奖教助教基金”募捐活动,每位教职工至少捐款100元,上不封顶。有老师认为,学校强制募捐的做法不妥当。(9月3日南国早报)
临近教师节,各地采取多种形式表彰教师,既是对教师职业的认可,也可以借表彰之机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百色市“奖教助教基金”是2019年6月启动的公益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和社会爱心企业、个人,用于对老师的奖励、培训等。这原本是一件好事,可一旦念歪了经,就会让善意的初衷走样、变味。百色市田阳高中的老师们被学校要求必须捐款100元以上,用于对百色市“奖教助教基金”的资金支持。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被迫捐助的老师们的权益,还让受表彰的老师如鲠在喉、进退两难。试想,如果受表彰的老师拿到的奖金来自众同事的被迫募捐,他们还会有荣誉感和受表彰感吗?
事件发生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表示,“目前,已经责令该校立刻整改”。但舆论分析和吐槽却一时难以平复。是该校错误理解了上级倡议书精神,还是百色市奖教助教基金“自愿”背后根本就存在按各校募捐数额比例下发表彰奖励的问题。
表彰的方式有很多种,如物资奖励、现金奖励、颁发证书、大会表彰等,但无论哪种形式都应建立在合理、合法、利于树立正面典型、传播正能量的基础上,教师节表彰先进教师更应如此。既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了奖教助教基金,就应该建立公开制度,设定评比标准、奖励范围和金额大小。任何一笔资金的流向都应该让社会公众及募捐者信服,真正让受奖者感到荣誉满满、旁观者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