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跟我聊起孩子,感到非常无奈,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朋友的孩子读小学,老师为了管理方便,在班级里选出几个小组长。小组长的职责就是老师不在的时候监督班级的纪律情况。这些小组长就像锦衣卫,时时盯着其他学生,只要课间有吵闹、有说话的,就会被罚站到教室前面。很多学生不服从这样的管理,相互之间产生矛盾,甚至打架。
管理学生本来是老师的职责,老师为了轻松却甩手转嫁给这些小孩子们,美其名曰培养孩子的管理能力,难道管理就是监管、就是体罚学生吗?其实这是老师变相体罚的一种,老师自己不敢命令学生站在教室前面,就让学生去做。
这种做法,对于被惩罚的学生是一种心灵的伤害。他们犯的错误还没有到示众的程度,而且被罚站的都是班级的弱势群体。他们经常受老师的批评,成绩差,人际关系不好,属于偏内向的学生。他们是这个班级人尽可欺的老实孩子,通常是杀鸡儆猴的对象。这样处理是一种欺凌,一种披着正义名义的欺凌。这些孩子需要的是关心爱护,老师需要引导同学相互帮助,而不是相互监管。班级里强势的学生,决对不去被罚站。如果被罚站就会形成仇恨,就会打架,无形中制造了学生之间的矛盾。
监督学生的小组长把大多数精力放在发现别人的问题上,对于学习不够专心,容易形成浮躁的学习态度,影响学习成绩。又因为倚仗着老师的信任,对自己要求不严,有讨好老师的倾向,容易形成分裂人格。老师给予的权利,会让监督的学生形成错误的认识,认为管理就是惩罚别人,批评别人,也会对这些学生的人际交往造成一定的影响。这种放纵式的管理,不但不会对孩子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还会使其形成扭曲的性格。当学校的管理不能促进学生的身体、心理、人格健康成长时,这种管理就应该禁止。
作为老师,应该很清楚管理班级是自己分内之事。学生没有理由承担老师都不敢的任务,学生的任务是学习。这种没有指导、纯粹是维护秩序的管理,对于学生有什么益处?能发展学生什么能力?班干部、小组长的培养要有目标,要有具体的培养措施,而不是随便指定。老师不该给学生分配超过他们能力范围的事情。老师应该教会孩子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小组长,如果同学违反了纪律,用什么办法合理解决,而不是粗暴的对待。老师不能把小组长当作工具,既然是培养,就要正学生的三观,教会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而不是随意的放手,更不应该把老师的任务转嫁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