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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家长暴力”,搞好家校关系是根本

本应受到社会尊重的教师,却被个别家长拳脚相向,这冲击的不仅是教师个人的尊严和职业荣誉,更是人们内心深处“尊师重教”这一传统美德。家长与教师之间为何会出现极端事件,如何有效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成为值得深思的问题。

6月8日,四川资阳市乐至中学一位高三班主任杜某被家长带人殴打;6月15日,安徽省蚌埠五河小学学生家长王某在班级微信群里辱骂并随后殴打老师;6月29日,安徽省淮北市第二实验小学五(5)班老师张某被学生家长殴打致伤……教师本应该是受人尊敬的职业,但不断发生的教师遭遇“家长暴力”的事件却让家校关系一再紧张。这不仅伤害了教师,更伤害了教育。

教师都希望将自己的学生教育成才,但越来越多的教师却不敢严管学生,原因有三:一是一些家长将教师当作“保姆”,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评判标准过于单一,基本上是以孩子成绩为主要评判标准,而常常忽略孩子的品行问题;二是教师的惩戒权限不清晰,教师不敢随意惩罚学生,再加上部分家长过于拔高教师的作用、过于注重学校教育,而忽视了家庭教育的作用;三是一些家长法律意识淡薄,过于溺爱孩子,在没有弄清楚事情真相之前就去找教师理论,缺乏“尊师重教”精神。

解决家校关系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学校和家长要搭建好沟通的“桥梁”。家校关系上的一些问题可能并不严重,但因为缺乏沟通,所以家长才会误解,进而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为此,学校应该定时召开家长交流会,向家长反馈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积极引导家长“尊师重教”、理解教师的难处,对教师持有一颗敬重之心。同时,学校可以通过微信、QQ群等方式,定期与家长交流教育问题,并及时收集家长反馈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学校管理,从而使家校双方有效互动,化解矛盾、消除沟通障碍。

其次,厘清教师的惩罚权限。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如果学校中没有惩罚,必然使一部分学生失去保障,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也是一种义务”。“以生为本”没有错,但在一些地方,教师稍有惩罚便被认为是侵犯学生人权。一些溺爱孩子的家长或是举报或是投诉,甚至招致社会各界的口诛笔伐。教育不能仅靠讲道理,也需要一定的惩罚。在美国,惩罚学生是允许的,其中21个州就出台法律,保护惩罚教育的合理性;韩国《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规定,准许使用长度不超过100厘米、厚度不超过1厘米的戒尺,对女生打小腿5下、打男生小腿10下等。对此,我国不妨也适当借鉴,厘清教师惩罚的权限,让惩戒教育有法可依,让家长心服口服。

最后,学校保障要“给力”。一些家长对学校不放心,主要是因为学校安保不“给力”。因此,学校应该建立专业的校园安保机构,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成立保卫科,招聘专业的校园安保人员,并和当地派出所等形成联动机制。同时,学校要成立家长接待室,对需要进入校园的学生家长等社会人士进行安全防护,并提前做好应急预案,让家长看到学校在安全防护方面的决心和信心,给家长吃颗“定心丸”。如此,家长才会满意学校的工作,家校关系也才能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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