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传统文化进校园,到救护知识进校园,再到禁毒进校园,不少活动主动走进学校,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有100多项相关工作进校园。在有些地方,各类部门甚至采取下任务、定指标、搞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进校园”。(11月19日人民日报)
“戏曲进校园”“法治进校园”“禁毒进校园”,学校课程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在一些部门看来,将部门知识送进校园,是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支持学校教育的实际行动,对于提高自身影响力,加强部门知识普及工作,也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这样的初衷是好的,只不过,这也“进校园”,那也“进校园”,啥都“进校园”,势必让校园不堪重负,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不说,也让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了干扰。
各类“进校园“活动,对于增长学生见识,拓展学生社野,提高学生的素质,完善学生的人格,确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学生的精力毕竟有限,学校的课程也是有国家规定的标准,啥都”进校园“,没有取舍,没有整合,没有融入,只能让项目活动给学校带来一定的混乱。
在很大程度上,一些部门组织实施的“进校园”活动,多是置于行政高处对学校下达的任务与命令,学校无权拒绝,只能硬性接受,而且要做得大张旗鼓,搞得轰轰烈烈,要有活动预案,要有宣传信息,要有档案材料,要有汇报总结等等。相关部门在活动之前下发文件,活动之后督导检查,如此以来,这样的“进校园”显然流于形式,轮为负担,不仅对学生无益,而且对教育也将造成严重地伤害。
相关工作“进校园”,不应违背教育规律,不应背离教育初衷,要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更要顺应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能破坏学校办学的自主权。
学校是教育教学的专业性机构,无论是课程的选择,还是教学形式的组织,都应是学校及教师都是的自主行为,政府相关部门无权干涉,更没有权力硬性强加,肆意干扰。作为党政机关,应当划清自身的权力边界,给予教育充分的自主权,而非动用部门的行政权力,运用行政手段,强制要求学校完成相关任务。
“进校园“活动的猖獗与疯狂,不能证明相关部门对教育的关心,也不能说明社会对教育的重视以及教育合力的凝聚,反而从某个侧面,反应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严重缺失。相关部门可以为学校教育提供相应的素材与资源,以及智力与人力的支持,却不能将行政之手伸向学校,左右学校的教育。
学校是一方净土,需要全社会共同呵护,啥都“进校园”不值得称道,只能干扰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扰乱教育的宁静,应当冷一冷,放一放,收一收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