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指出,从今年起,“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毕业后的履约年限也由8年降为6年,公费师范生录取考生应按相关规定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违约行为将纳入个人诚信记录。(6月28日成都晚报)
将“免费师范生”改称“公费师范生”,一字之改,体现出了政府对公费师范生的重视、关怀与期待。
“免费”一词,更多体现的是经济上的救济与照顾,而未能体现出公费师范生的优异才能与社会价值,同时也与社会现实情况不符。不少优秀学生报考公费师范并不是单冲着“免费”去的,而是怀抱着对教育事业的热爱。改称“公费”后,强调的不是经济地位,不是政府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一种救济,而是政府对优秀学生的一种认可和奖励。
从现实情况来看,不管是在教育部所属的6所师范大学还是地方政府所属的师范院校,能够就读“公费”的学生皆是高考中的品学兼优者,而不是经济上的困难者。因此,将“免费”改称“公费”,淡化学生的经济条件,突出学生的学习品质和学习成绩,体现了政府对公费师范的重视和肯定,有利于增强公费师范的吸引力。
“免费”容易让人联想到“贫困”“救济”,“免费师范生”的称号会给师范生的交友、学习、生活都带来不少影响,让他们承受与其他学生不同的眼光和看法。因此,“免费”改称“公费”,卸下了青年学生的思想包袱,有利于其轻装前进。同时,将“毕业后的履约年限由8年降为6年”也更符合实际,有利于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公费师范生在履约的同时兼顾事业与家庭,降低公费师范生违约的比例。因此,公费师范生培养政策的调整,体现了政府对公费师范生的关怀。
我国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实行的是国家包分配、包就业的制度,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师范生源的稳定,但由于学生无就业压力,同时向上发展的空间受限,因此,部分免费师范生入学后,思想颓废、不思进取,“60分万岁”成了他们的常态。而“免费”改称“公费”,反映了政府对公费师范生的期待,有利于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