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西宁金伊芙幼儿园称,为维护幼儿园良好的教育秩序,保护每位幼儿和家长的利益,该园决定幼儿在园期间出现七种情况之一,则予以劝退,包括传播有关幼儿园不实言论,对幼儿园工作有意见,但没有向园长反映就寻求上级机关、新闻媒体或通过“闹园”解决问题等。
很显然,幼儿园发布劝退告示是不合理的。幼儿园是专业的教育机构,应该用自身的专业性来引领幼儿、家长、教师共同发展。不管是出于“防患于未然”的心理,还是为解决家园矛盾,因幼儿和家长的行为不符合幼儿园的“规则”就将其劝退,是不理性的行为。幼儿教育中难免会发生教育理念被家长误解、误读进而产生家园矛盾的情况,但此时幼儿园要做的是考虑如何扭转这种局面,让家长知晓育儿知识并配合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幼儿园除了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工作之外,同时还要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让家长也懂得科学的育儿知识是家园实现共育、共赢的最好途径。幼儿园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让家长掌握科学的育儿知识,比如,利用“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的契机,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家长的教育责任,提高其育儿水平和育儿信心,使其主动配合幼儿园的工作,共同创设有利于幼儿发展的环境。
其次,要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同等重要,家庭特有的血缘关系、亲情关系、经济关系使家庭教育具有强烈的感染性、长期性和针对性。因此,关于幼儿教育,幼儿园和家庭教育不能相互替代或者混淆。家长过多地介入幼儿园的日常工作,就会干扰教师的工作、打乱幼儿园工作的节奏,进而引发教育无力感。所以,让家园双方都明确自己的教育责任和教育边界很重要。幼儿园可以将单方面的“劝退告示”变成双方面的“家园共育合同”,明确家园双方的教育责任、权利和义务,使家园合力达到最大,共同开创良好的学前教育新局面。
再次,整个社会都应为幼儿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好的学前教育离不开幼儿园、家庭的沟通合作和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意大利瑞吉欧的幼儿教育模式之所以会风靡世界,就是充分发挥了家庭、社区的力量,使幼儿园生活化的教育融入到了整个社会中。因此,单靠幼儿园的力量很难使社会充分关注学前教育的发展。只要幼儿园、家庭、社区、社会通力合作,就不会出现单方面“劝退告示”这样的无奈之举,而多方协力促成的“幼儿成长合同”才能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