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称图书馆应当以全开架借阅为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走廊、教室等空间创新书刊借阅方式。教学期间,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个小时。鼓励课余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
中小学图书馆是学校文献信息中心,是学校文化建设和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推动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平台。中小学设立图书馆,有利于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但从目前各地中小学图书馆运行的情况来看,图书馆并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图书数量和种类不达标。许多偏远地区的中小学图书馆藏书不仅达不到国家要求的生均图书数量标准,而且图书种类繁杂、长期没有更新,不适合师生阅读。上级部门进行检查或验收时,有些学校东借西凑,或低价购置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盗版书,表面看来数量是达标了,其实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检查过后,图书馆仍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
二是管理不规范。有些学校的图书馆缺乏必要的登记、管理、借阅和使用制度,对旧图书不能及时剔除,新书到馆后也不能及时登记、分类、上架;有的学校教师借阅的图书长期不予归还,最终变成了教师的私人书籍;有些学校的图书馆缺乏必要的设施和设备,导致大量图书乱堆乱放,难以检索查找。更为普遍的是,学校图书管理人员大多是即将退休的女职工。她们不具备图书管理的相关知识,不懂得图书分类、登记、借阅的相关常识,甚至不了解图书馆的藏数量。
三是图书馆不能发挥作用。有些城市学校的图书馆图书数量和种类充足,管理制度也完备,但图书馆却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原因就在于教师整日忙于繁重的教育教学工作,没有时间借书、读书、搞研究;学生在书山题海里摸爬滚打,整日有做不完的习题和作业,偶尔发现学生读与学习无关的课外书,也会被家长和老师没收,更谈不上主动到图书馆借书、读书了。
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他的阅读史。学校是学生读书的地方,办真正的教育就要从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开始,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首先,要加大投入,配齐、配足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图书增新剔旧制度,保证每年生均纸质图书更新不少于1本,学校要保证图书馆藏书的数量和质量。
其次,要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图书馆各类规章制度和账目,对图书进行科学分类编目和检索,将图书馆纳入学校信息化管理规划之中,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图书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图书管理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最后,要在“用”字上做足文章。学校要大力推进语文阅读教学改革,引导学生大量进行课外阅读,提高学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为学生的未来奠基。学校图书馆要保证每周开放不少于40个小时,方便教师和学生随时借阅。同时,要以学校图书馆为中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走廊、教室等空间,创办图书角、创新书刊借阅方式,要让学生随时有书读、处处能读书,真正把“书香校园”的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