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省米脂县第三中学的校外巷道发生了一起伤害案件,导致学生9死10伤。据官方通报,犯罪嫌疑人赵某于十几年前在米脂三中上学时,曾受到同学欺负,遂记恨学生,至今怀恨在心,便持匕首杀人。
有人认为,假如十多年前,凶手没有遭受不堪回首的校园暴力,他的心灵也不会扭曲至此。这是一种归因的看法,但学校是不是必须为这个案件买单还有待商榷。米脂血案的一个重要警示是校园欺凌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将贻害无穷。有效治理校园欺凌,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一是正确处理好个性张扬与和谐相处的矛盾。要防范校园欺凌的发生,就要营造和谐相处的校园环境。校园要和谐,就必须在校纪校规的规范下,摒弃唯我独尊的个性。要让学生明白,良好的个性需要保护,但凌驾于他人之上为所欲为的霸凌行为是绝不允许的。校园是一个相互尊重、团结友爱的地方,同学之间必须学会和谐共处。因此,学校要弘扬以中华传统美德为主的文明礼仪,崇尚温、良、恭、俭、让,杜绝“己所不欲,偏要施人”的自我张扬。
二是正确处理和及时疏导学生的畸形心态。相比于个性张扬,畸形心态更容易产生仇视行为、滋生暴力,而且更难矫正。对于有交际障碍、孤僻、抑郁等现象的学生,学校和老师要格外关注,及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和帮助他们融入学生群体中,防止他们产生畸形心理。
三是正确处理和重塑价值扭曲学生的心灵。对黑恶势力、暴力游戏与灰色文学的认同与膜拜,是当前校园欺凌的主要推手。歪曲价值对未成年人的诱惑远比正能量教育来得容易,这就增加了心灵重塑的难度。学校要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的力度,让其深入学生内心。有关部门也要大力打击邪恶和消极趣味的垃圾文化,净化文化市场。
四是正确处理和发挥惩戒功能,对校园欺凌不能放任自流。校园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和隐秘性,而且有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治理者极易丧失警觉性。如果学校和老师有不敢管的畏难思想,放任自流,后果就不堪设想。治理校园欺凌最重要的是防微杜渐,但也不能因此排斥惩戒功能。关注不到位、重视不够、手段不足、措施不力等都是学校在治理校园欺凌方面的短板。对屡教不改或有危害倾向的学生,没有适当的惩戒是不行的。国家和社会必须将治理校园欺凌提高到法律的高度,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治理校园欺凌保驾护航。
五是正确处理教育民主与教师权威的关系。教师权威其实是教育的一种规则意识,并非是不民主的体现。认为挑战教师权威就是教育民主,既是对教师权威的误解,也是对教育民主的亵渎。只有当学生认识到挑战教师权威就是挑战规则的时候,教育的化育功能才是有效的。当然,这里的教师权威还必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