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上泸镇竺圳村52岁的黄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因为女儿阿萍上学的事成了被告。从去年9月开始,阿萍因厌学辍学在家,上泸镇镇村干部和该镇中学教师多次到家中劝导黄某让女儿返校接受义务教育,并向其送达了《上饶县上泸镇辍学学生限期返校通知书》。因为无视“通知书”,黄某成了被告,原告为当地镇政府。(4月24日中国教育报)
对于有效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条文早已有明确的规定,只是有时候政府、学校、家长等均未将其中的条文认真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看待。此次当地政府作为原告来保障适龄少年的受教育权是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合理合法举措,也是将法律落实到位的一种体现。虽然这仅仅是一起个案,但其背后折射出的控辍保学问题却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一是控辍保学关注度下降,工作力度减弱。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具体目标。在“两基”攻坚计划实施过程中,因为要接受省级、国家级检查验收,作为通过验收重要指标的入学率备受关注,被验收县的政府、学校等也真正把不让一个孩子辍学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两基”验收过后,控辍保学的工作力度有所松懈,学生辍学后的后续工作开展乏力,部分地方又开始出现辍学现象。控辍保学力度的间歇性和短时性特点使工作成果巩固不够,容易出现反弹。
二是学校教育的单一化弊端逐渐显现,学生厌学情绪上升。学生离校辍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学校生活对学生吸引力下降,致使其找不到存在感、兴趣点也是不争的事实。辍学现象较为严重的地区,学校往往注重文化课的教育,一味地靠延长学生的学习时间来保障教学的效果和质量,而诸如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则是能减就减、能占就占。在这种教育环境下,一部分学业成绩不良的学生在学校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学业不良本就是一大压力,这种压力又得不到有效缓解,时间越长,郁结越深,最后只好选择逃离。再加上学校教育过程中宽容性不够、包容性不强,学生的缺点被无限放大,优点难觅其踪。在学校、教师、家长等的重重紧逼之下,学生也只好无奈地选择离开。
三是新读书无用论的反弹。读书为了什么?为找到一份好工作,得到一份好薪水。这是不少农村家长最普遍的逻辑,但这条逻辑链条正在快速被打破。随着高考招生入学率的提升,农村有越来越多的孩子进入大学。不少家长看到身边不少学生毕业后难以就业或就业困难就心生不满,认为上完了大学还是找不到工作或者找不到理想的工作,还不如不上学早早外出打工或从事其他工作。这种负面的情绪正在一部分地区蔓延,致使家长对学生的学习不上心、不用心,让学生感受不到家长对自己求学的信心与期望,进而产生了辍学的念头。
面对上述情况,我们有必要也有责任以强硬的态度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真正长久地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失学的目的。
一是建立控辍保学工作的长效机制。政府要切实负起控辍保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由政府牵头,整合教育、卫生、扶贫、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办公,形成横向全覆盖的控辍保学机制。一旦出现辍学情况,各部门要按照联动机制,联合做好劝返工作。同时,还要由政府牵头,建立纵向的工作机制,形成县级政府—乡级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从大到小的工作体制,对于出现的辍学学生从小到大逐层动员,逐级加大力度,确保学生按时返校就学。
二是学校要担负起教育主战场的重任。学校要改变单一注重文化课的教学模式,在做好文化课课堂模式转变、增强吸引力的基础上,注重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书法等课程的设置和教学,让学生在学校找到属于自己的兴趣点。要因地制宜地开拓、丰富学校的校园生活,组建各种富有特色的团队,努力帮助学生找寻自我位置。此外,学校也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完善校长包学校、副校长包年级、中层干部包班级、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包学生的工作机制,注重过程性、生成性的问题,减少学生辍学的机会。
三是家校互动强化家长对孩子入学的情绪。对于家长,一方面要借助于基层政府的力量,在干部下队入户的过程中宣讲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案例,明确相关责任与义务,让家长清楚不送子女入学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高家长送子女入学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要强化家校互动机制,让家长进学校、进课堂、进宿舍、进餐厅,全面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及子女的学习情况,提振信心。同时,还要结合优秀学子的真实案例宣讲就学益处,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让家长看得到希望,以此来抵消其对孩子上学的负面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