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至此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也算有了首个国家标准。
据了解,高校教育质量“国标”涵盖了普通高校全部本科专业目录中92个本科专业类别,587个本科专业,涉及全国高校56000多个专业布点。虽然专业类之间各不相同,但“国标”内容形式基本一致,包括专业范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八个方面的内容。
“国标”对不少专业类还设定了具体的量化指标,如专任教师配备数量和学历、职称比例、办学经费投入、设备数量等。毫无疑问,“国标”不仅会成为衡量高校办学质量的标准,更会成为高校改革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这种提升高等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参考性标准依据,对于高等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而言,也更具现实价值和远景意义。
高等教育“国标”的出台虽然为考核评价、改革发展指出了方向和目标,但要从根本上提升高校教育质量,关键还在于“国标”能否真正落到实处。也就是说,“国标”必须真正成为评价评估高校办学行为的标准,并充分发挥评估杠杆的功能,才能在提升高校教育质量过程中发挥“指挥棒”效应。
事实上,如果评价方式和手段不改革,还是停留在自己评价自己或者教育内部自我评估层面上,高校办学评估很容易陷入“行政化”“自我化”甚至“形式化”,“国标”的实际推进作用和促提升功能将难以有效发挥到位。
高等教育虽然是独立办学的“净土”,但如果离开了第三方的科学评价以及依法依规监督,办学质量沦为“自家事”,也难以凸显出开放办学和全面提升办学质量的主动性以及预期目标。“国标”要发挥作用,关键需要科学的评价手段为支撑。
首先,要及时将“国标”进行全面公开。引导全社会依据“国标”来审视高校办学,这不仅是开门办学和开放办学姿态的展示,更是引进监督机制督促高校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其次,要对“国标”考核评价等进行科学实施。可以随机采取第三方评估评价等方式,对“国标”落实情况和“国标”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科学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高校教育质量作出科学的认定,让“国标”真正发挥杠杆作用和评价功能,促进高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同时,还可以采取邀请第三方监督的方式,鼓励社会依据“国标”对高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对高校存在的问题由第三方监督发力,推进落实,这也能让“国标”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出来。
第三,要建立“国标”落实问责机制。对依据“国标”评估评价不合格或者存在严重疏漏和重大失误的高校,应依照高校办学责任管理的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对达不到“国标”要求的专业给予黄牌警告,对整改仍不到位的专业应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