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与一名专家交流教师培训方面的问题。他说:“中央、教育部三令五申要加强传统文化教育与教师传统文化培训,但培训机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为什么教师培训机构反应如此迟钝?”对此,我也有同感。
早在2014年4月1日,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教育部就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将“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列在13条意见的第一条。在2017年8月17日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词出现6次,被列入学校德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及学段目标、德育内容、实施途径和要求。
《指南》明确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为:“开展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精神内涵,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在“实践育人”途径中要求,要“利用历史博物馆、文物展览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加强中小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和必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与能力、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塑造学生强健体魄、提高学生文化修养、增强学生生态文明素养、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在“提高学生文化修养”方面,将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主要途径之一。
中小学的教师专业标准对教师提出“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的终身学习要求,而文化素养就应该包括传统文化在内。中小学的校长专业标准将“营造育人文化”作为校长的基本职责,校长一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和教育价值,重视地域优秀文化的重要作用;二要了解校园文化建设的基本理论,掌握促进优秀文化融入学校教育的方法和途径;三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公民意识、礼仪规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教育活动。
不久前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学校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要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让学生熟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近期,教育部长陈宝生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一文中强调:立德树人,就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促使学生将其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行动自觉。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王定华尤为重视师德教育,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培训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抓手。他在《努力推动教师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文指出:要在“国培计划”中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通过典型案例厚载师德,着力培养造就“四有”好教师。
不论是《规划》《意见》,还是《指南》《标准》,以及领导的有关讲话、文章,都特别重视德育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如,《指南》在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方面,强调了教师培训工作:要有计划地培训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干部、班主任、各科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中学团干部,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德育理论,提高德育工作专业化水平。可见,为有效开展以德育内容为主要组成部分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师德教育,中小学教师队伍自身必须首先“强底气”,也就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列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通过持续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培训,深厚文化修养,涵养职业道德,提升素质能力,提高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