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牵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食堂开设了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示范窗口,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
高校食堂开设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示范窗口,为推进国家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工作做出了较为实际的扶贫行动,既加大了宣传力度,有助于拓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的销路,又让学生近距离品尝来自贫困地区的“味道”,激发其扶贫济困的向善之心,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
但也应当看到,作为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地方,高校的消费本身带有较强的公益属性,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学校食堂大多定位在“不赚学生一分钱”上。在这种消费背景下,高校开设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示范窗口,经营者能否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给贫困地区的人们带来辛勤劳动之后的合理回报,值得进一步深入探索。
以笔者所在高校食堂的实际情况来看,同样的饭菜学校确实比校园周边的大小饭店便宜一些,甚至有的饭菜要比商业性饭店便宜1/3到1/2。如果要保持这样的低价格水平,有两种可能性条件必须满足:一是承租档口的商家愿意承担较低的利润率甚至有可能“赔本赚吆喝”;二是学校的摊位费(租金)要比外边便宜,而且可能还有其他一些政策优惠。
显然,前者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经营学校食堂档口的是商家而不是慈善家,他们往往都是需要养家糊口的小微创业者,追求并希望获得报酬,“赔本赚吆喝”的事情他们一般不会接受。所以,应当是后者。也即,食堂档口饭价低于市场价格的销售策略之所以能够坚持下去,应该是学校方面做出了直接或间接的补偿。就此而言,高校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窗口,也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给予贫困地区农产品经营者相应的甚至最大程度的价格补贴。具体而言,要处理好三对关系。
一是公益和市场的关系。作为公益单位,高校不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公益主体;作为小微创业者,食堂档口又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属于市场主体。如何处理好学校的大公益定位和学校食堂的小市场定位之间的关系,考验学校方面的智慧。学校既要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窗口扶贫效益,又要维持学校食堂的常态化、长效化的经营。
二是扶持和监管的关系。学校方面既要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窗口经营者的发展,也要加强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管,既真心服务,又严格管理,不因其出售的是贫困地区农产品就对其餐饮质量降低要求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否则,则是对学生、学校、家庭乃至全社会的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姑息和纵容,这既不利于用餐者的当下健康,也不利于经营者的长远发展。因此,对于贫困地区农产品窗口经营者,也要推行“放改服”改革,使贫困地区农产品窗口能够健康发展。
三是扶贫和扶智的关系。开设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示范窗口,显示了高校在扶贫工作上更积极的探索,是一种可贵的创新。从某种程度上讲,给贫困地区农产品优先提供售卖平台,能有效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但在“产业扶贫”的同时,还要注重发挥学校自身的智力优势、知识优势、教育优势等,帮助拓宽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帮扶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经营者提升生产经营水平和自力更生的精神状态。多措并举,方能真正为消除贫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