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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斗孤儿”暴露社会救助方式之短板

近日,一段讲述“格斗孤儿”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网友热议。视频中介绍了两名失去了双亲,无依无靠的小男孩小龙和小吾的故事。他们如今被成都的一家格斗俱乐部收养,每天练习综合格斗术。过去十几年间,有400多个小龙这样失去了双亲,无依无靠的孩子被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收养,接受艰苦的格斗训练。(7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十多年来,恩波格斗俱乐部收留了400多个孤儿,我们应当承认特警出身的恩波是一个有爱有担当的人。只要这些孤儿能够居有定所,衣食无忧,生活安定,我们又何必求全责备呢?

但是,“格斗”毕竟是一个带血腥的名词,加在幼小的孤儿身上,似乎有些不妥甚至残忍。网友质疑“格斗孤儿”,一方面是难以认可残忍的格斗落在未成年孤儿身上的事实,另一方面也担忧他们仅凭格斗这唯一的技能将来能否立足于社会。

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营造保障孤儿合法权益、有利孤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孤儿救助工作不能仅停留在温饱等基本生活保障上,一定要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就孤儿生活质量而言,严谨的政府收养,孤儿生活质量最高,家庭寄养和安置在救助保护中心的次之,而“格斗孤儿”这种由社会组织收留的,生活质量则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虽然大部分“格斗孤儿”对现状很满意,但他们应该享有的教育、健康、医疗和就业等多方面的权利可能没有得到保障。当日复一日的格斗训练和表演成为“格斗孤儿”唯一的生活主题时,我们就要为他们的未来生活忧心忡忡了。

社会组织收留孤儿,是一种被法律默许的孤儿救助方式。但不能因为孤儿有了一个稳定的落脚点,政府部门的救助就可以放手了。没有政府救助和监管的及时跟进,这部分孤儿的生存质量就可能会出现问题。比如,那些随民间表演组织四处流浪的孤儿,衣食无忧背后往往隐藏着血泪的遭遇。因此,对于被社会组织收留的孤儿,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信息登记,建立档案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要敦促社会组织切实保障被收留孤儿的生活、教育、医疗和就业权利,并进行跟踪监督,直至孤儿成人能独立生活。

由此,我认为,讨论“格斗孤儿”参加商演是否违法,不应该成为当下重点,考察反思财政、民政、妇联、教育等政府部门是否各司其责,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在孤儿救助问题上,政府救助是兜底。一旦“底漏”,什么问题就都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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