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中小学正流行着一种名为“牙签弩”的小玩具,将牙签作为“箭”发射,一旦射出去不仅可刺穿气球、纸盒等,甚至可刺破石膏板。记者发现,这种牙签弩被当作玩具大肆售卖,一些店家甚至还赠送金属针和牙签。不少家长们都为此捏了一把冷汗,呼吁立刻禁售“牙签弩”。(6月19日北京晨报)
家长呼吁立刻禁售“牙签弩”不无道理。多年前,有关部门组织抽检儿童玩具时就发现,有些塑料玩具存在危险锐利尖端,对儿童有潜在危害。牙签弩不仅只是含有危险锐利尖端的玩具,更是一种可发射、有锐利尖端类型的玩具,其造成的危险性更大。
弓弩本来是一种冷兵器,用来射杀敌人,我国古代就有。如今,一些商铺向中小学销售仿照弓弩制成的游戏小玩具“牙签弩”,虽然发射的不是箭镞是牙签,但是最远射程可达20米,存在潜在危险,这种玩具会严重危害学生生命安全等问题,必须引起各方面的注意。牙签弩小玩具的生产和销售,无疑会给中小学生带来潜在的危害。然而存在这样的潜在危害,生产者和销售者岂能不知?
教育法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公众发现商家销售“牙签弩”,为了儿童身心健康问题着想,应及时依法举报。
家长应依法尽到保护孩子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比如,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孩子拒绝玩这类危险玩具,并将该类玩具造成的潜在危害及时传达给孩子,进而引导孩子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教师要按照教师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规定,履行安全教育学生的义务,让学生远离危险玩具。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因此,学校要主动作为,依法劝阻、管控学生玩这类危险玩具。
国家质检和工商等管理部门,也应依法依规加大监管力度。比如,依据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对儿童玩具进行全面检测,调查“牙签弩”的生产厂家和销售渠道,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危害性极大的牙签弩等小玩具,有效保护中小学生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