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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教师和学生正当权利的德育课,不搞也罢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来自河南南阳的多位中小学老师向中国之声反映,南阳市淅川县教体局要求全县中小学在周六上“德育课”,除此之外,还要在寒暑假搞德育“夏令营”和“冬令营”。开展德育教育是好事儿,但要占用假期,老师压力本来就很大,因此反对声音不少,甚至有人认为德育课是“花架子”。(6月12日央广网)

随后,便看到淅川县有关负责人振振有词地解释,如上德育课影响了个别老师赚外快、开展德育活动整体效果是好的等言辞。读罢,笔者不禁哑然失笑,该县着眼于强化德育的所谓初衷没错,且不管他们是出于宣传的“花架子”也好,还是真正想提升该县学生德育水准也罢,错的是他们违反了最基本的常识,损害了《劳动法》《教师法》等规定的包括教师在内的所有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的节假日休息权利。

放眼现实,如此大张旗鼓地违反教育规律和相关规定的现象,其实不在少数,但这些由一个区域内有影响力的负责人做出的决定,影响的不是少数,而是一定范围内的成千上万教师,并影响着未来一代的成长,其负面效应不可不察。譬如近日读到汪文华老师在“蒲公英评论”上的一篇文章《学前教育岂是“低等”教育》,文中提到最近某地一名政府官员在会议上公然说:“高中教师教不好到初中去,初中教师教不好到小学去,小学教师教不好到幼儿园去。”如此貌似“权威”实则荒唐的话,不免让人大跌眼镜,如果这项规定真的施行,不知会有多少幼儿园教师的教育理想会从此破灭。

而这些直接冲击教育正常发展的言论和举措一再出现,其实更应引发所有人的思考:如何能避免这种“外行指挥内行”的事情再次发生呢?

记得数年前某个地方有个规定,即当地教育局长原则上要由具备一定教育经历或教育背景的人士出任。这项规定的出台汲取了很多的经验教训,颇有深意,值得其他地方去借鉴和推广。

教育有着自身独特鲜明的行业特点,没有专业知识和修养是胜任不了这一职业的,尤其是在当下公众对教育的期待及要求不断提高之时。作为教育的决策者和管理者,自然更应有对教育的洞察力、决策力和执行力等职业素养,即使是因为需要而从其他行业转入教育的掌舵人,也必须及时补上必要的专业素养,否则便难以避免“外行”讲话和决策。试看,个别地方的应试教育势头之所以越来越大,对教育的管理之所以越来越趋向于行政化色彩,常常和该地的教育主官或分管领导缺乏教育专业修养密不可分。

再有,很多时候,一些违反教育规律的举措最终得以更正,常常与其被推到媒体和舆论的风口浪尖不无关系。但这恰恰也说明了一个问题:除了见诸媒体的一些事件外,其实还有很多与教育发展相悖的举措在“领导讲话”和“上级文件”的名义下,“正确而英明”地大行其道。这就不得不倒逼关心教育的人发出这样的深思:有没有什么措施来及时纠正因教育主管者错误思维而导致的违反教育规律的事情继续发展呢?

这无疑要涉及与教育决策相关的下情上达的申诉机制,但现今教育上有效而及时的申诉制度和渠道却很难找到。因而,如何建立这样一个和教育举措、规定、政策等有关的反馈和申诉制度,从而让不当政策和措施及时刹车或回到正轨,已然迫在眉睫。另外,要想不至于出现“拍脑袋”的决定,还有必要反思一下教育决策过程中有无咨询机制或这个机制是否已沦为“摆设”,即使没有“咨询委员会”之类的机构,在出台决策前充分听取一下相关专家或教师代表的意见,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决策失误。

俗话说,庄稼误一茬,误人误一辈子。个别教师有不合适的言行,影响的可能是少数学生,但假如一个地方的教育决策者常常违反教育规律,影响的恐怕是成千上万的教师和学生。因而,如何建立一个有效机制,让这个机制促使教育主管或分管者的言论和决策有益于教育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可谓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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