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某高职院校在校园内摆设了一个“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及在校园公共场合拥抱、亲吻等行为进行曝光,此事在该校及网络引发热议,学生们多数表示支持,但对于将校园内情侣秀恩爱行为定义为不文明举止并公开曝光,有些不妥。
对于学生的不文明行为,学校管理者和教师有教育和制止的义务。但是,和谐的校园师生关系,需要建立在依法治校的准则之下;如果教育者和管理者法治意识淡薄,脱离了法律准绳的约束,即使动机正确的管理行为也可能成为不文明管理的表现,甚至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山东这所高校发生的情侣照曝光事件,凸显出管理者法治意识的淡薄和治理能力的不足,在许多方面值得反思。
首先,学生违纪处理不能违反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该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在校园公共场合存在搂抱、亲吻、勾肩搭背等不文明现象、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这里列举的行为的确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给予必要处分也并无不妥。但是,对于学生违纪处分和处理的方式需要十分慎重,应当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无论是正在实施的“高校文明校园标准”,还是即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都没有将带有学生肖像的违纪行为照片公开曝光的规定。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学校出具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学生。公开曝光、张贴公告等处理方式都涉嫌侵犯学生的隐私权,是一种不妥当的处理方式。
其次,学校应当尊重学生民主管理权利。长期以来,许多学校都将学生作为被管理对象,忽视了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按照现代管理理论,学生是学校重要的利益相关方,具有以适当方式表示自身诉求的权利。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也提出,高等学校要建立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学生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如果这次“情侣照曝光”的处理方式事先征求了学生的意见,并经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能就不会引起学生这么大的反感。即使不公开曝光,在给予学生处分之前,也应当告知学生作出处分的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许多学校在这方面对学生的权利有所忽视,应该尽快加以纠正。否则,文明校园的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三,现代学校治理应该更加强调协商。对于大学生在草坪拥睡或是亲吻恋爱等行为,一直是高校比较头疼的问题。实践证明,对于这类属于道德调节的行为,强制性措施常常适得其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宜疏不宜堵。事实上,多数学生对于在公开场所秀恩爱的行为是比较反感的,具有这种行为的学生也是少数。只要学校能够心平气和地与学生沟通,完全可以使校园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目前的高校管理者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化培训,学校有意无意地降低了对学生管理者的素质要求。在这种条件下,许多学校学生管理者不懂得教育和心理知识,不知道如何正确地与学生组织进行沟通协商,导致简单粗暴的老方法不管用、细心疏导的新方法不会用,降低了教育效果。
因此,高校要建设文明校园,必须走依法治校、科学治校之路,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已是当务之急。